副教授职称证书照片上的钢印就是发证机关吗

副教授职称证书照片上的钢印就是发证机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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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所有的职称证书必须存在本人照片,并且照片上需要盖上钢印才会生效。助理工程师,职称名,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通过相关考试,和国家相关部门评审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的人员。评定条件:1、中专学历毕业后,任技术员满四年或未认定技术

卫生系统高阶职称证书照片上盖钢印吗?

有的,所有的职称证书必须存在本人照片,并且照片上需要盖上钢印才会生效。

助理工程师,职称名,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通过相关考试,和国家相关部门评审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的人员。

评定条件:

1、中专学历毕业后,任技术员满四年或未认定技术员参加工作满六年,必须参加考核,考试合格才能成为助理级职称资格;

2、大专学历毕业后,三年工作经验,考核合格,认定助理级职称资格;

3、本科学历毕业后,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认定助理职称资格;

4、获得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5、博士学位获得者,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河南省如何补办付教授职称证书

1、本人补发证书申请一份;

2、经主管部门审查盖章的单位证明一份;

3、公开发行的当地报刊上刊登“遗失证明”;

4、存档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原件和影印件;

5、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盖章的《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表》两份;

6、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和照片三张(要求小二寸、与准考证同底版,两张贴在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表“照片”处,一张办理证书用)。

上当地教育局补办

关于朝鲜族副教授职称以上人员的签证问题

韩国 *** 从今年7月1日起为了给拥有中国、独联体(CLS)国籍的企业家、教授、艺术家及其子女等访问韩国提供方便,决定修改“在外同胞(F-4)滞留资格赋予指标”,扩大在外同胞签证发放物件和延长签证有效期限。

根据公告内容,签证种类为滞留期限二年以内的五年有效多次签证,五年内可以自由出入境,如果申报韩国国内居住地,就可以在一次最长三年的范围内得到延长滞留期限的许可。

2017年晋升的高等学校副教授职称证书,什么时候能够下来?

不是不发了 ,是改成自主评审的高校自己发证了,省上不再统一发证了,我也遇到这个问题了,专门去人社厅咨询了一下,哪里评审的,就那个单位自己 *** 证书颁发,所以很无奈我也是到现在还没拿到证书,都在等待观望!

自考毕业证书上的照片上的钢印怎么办

你好,全国统一的自考毕业证上是没有钢印的。

不管哪种学习形式的自考,自考毕业证是全国统一的模版,而上面的照片是列印的,不是贴上去的,所以没有钢印,具体的你直接百度一下自考毕业证图片,就可以看到。

鲁迅有教授职称吗

鲁迅时代的职称并不如今天一样由某级的评审委员会来统一地评审,再由单位聘任,而是纯粹由用人单位聘任。他在北京教过大学,也教过中学,当过讲师,也当过教授,还当过一般教员,但所讲授的主要课程便是一门:中国小说史。

从1920年8月到1926年8月,周树人曾在八所学校兼课,这些学校是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女子师范大学、世界语专门学校、整合国际语言学校、黎明中学、大中公学、中国大学。

兼课也是从熟人、朋友开始的。蔡元培先生任北大校长后,在1920年8月聘请他为本校讲师和北大研究所国学委员会委员。1923年7月,任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女师大前身)校长的许寿裳聘他担任小说史教员。1926年2月1日,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校长易培基聘他为国文系教授,这是鲁迅之一次担任教授。

这时期的周树人早已名动京华,可官还是教育部科长,职称也基本还是讲师,直到即将离开这片是非之地,又有厦门大学送了教授的聘书来。一同寄来的还有路费和预发的工资,那是林语堂的好意。

厦门大学表面是很客气的。和北大一样,周树人被聘为国文系教授的同时,也被聘为厦门大学研究院的教授,月薪400大洋。但很多学生开始并不知道周树人就是鲁迅,反而责怪学校骗人,明明听说新学期鲁迅先生来国文系任教,怎么又变成了周树人?稍后当然明白了周树人就是鲁迅,可鲁迅却开始决定离开这里了。原因较多,但生活的不便和校方的出尔反尔是主要的原因。用鲁迅支援过的一个学生刊物《鼓浪》上的打油诗概括他的生活,是“到校二三月,挨饿三四顿,包饭五六家,还要等一等”。如果说生活上尚可坚持,校长林元庆的丑恶表演更让他心生去意。一是林要国文系教授能多出书快出书,有了书稿马上就印。结果鲁迅交出了一部书稿给他,不到半小时就被原封不动地退回了。二是将去广州时,林元庆一面假惺惺地退还鲁迅的辞职信,一面为他饯行。三是一次吃饭时,有个厦大董事在侧,林介绍说:“某某先生是我们的董事。我们私立大学不管别的,谁捐钱谁就可以说话。”鲁迅藉著酒意从口袋中掏出一个铜板说:“我捐给厦大一个铜板,我要说话!”耿介如鲁迅者,岂能受你这等眼色!原定的两年聘期,被他自行缩减了四分之三。他向林语堂宣布,从1927年元月1日起不再上课,也不要报酬了。

1927年元月,应中山大学之聘,鲁迅来到广州,被聘为文学系主任兼教务主任,月薪500大洋。但9月即离穗。从此,再也没有专门从事教育工作了。

在北京时他是 *** 教师,教育部里还有著名义上的300大洋的月薪。但在厦大、中大时以教书为业,一生中也就这么一年左右的光景。至于职称,一本《中国小说史略》就足以奠定他在中国小说史研究方面的地位了,那几乎不是一个教授的头衔可以说明得了的。尽管他写这些书时好些学校只聘他为讲师,但实际水平早已非常人能及。

其实,鲁迅最喜欢自己的两个职业:当作家和当老师,但他又很矛盾,他认为当作家需要 *** ,而当老师需要冷静,两者不能兼顾。他在兼顾两个职业多年后,终于只选择了当作家。而那时的作家不如今天可以评个几级作家,然后由 *** 发工资养著。他的作家没有职称,没有什么机构给他去评个什么几级作家,但他靠自己的一支笔养活全家,也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了。

摘自百度网友,谢谢。

毕业证照片上的钢印怎么做

*** 钢印的材料主要有金属和塑料。像钢铁,黄铜和塑料等,目前只有黄铜这一种材料在使用。

钢印是国家 *** 等权威部门专门使用的,用于鉴别证件,文书和档案真伪的重要印鉴。像毕业证,工作证,结婚证,公证书等都需要盖钢印。

高中毕业证书照片上的钢印上的字是什么重庆的

你好,你要这个做什么呢,你是要办这个学校的证书吧,高中补办本处多所学校可出的哦,和学校发的是一样的哦。

理学士但有副教授职称能否直接考博?

考博一般的条件是:

1,有硕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有学位)

3,有学士学位,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已工作6年或6年以上,以同等学力报考。

满足上面之一即可报考。您的情况,有学士学位,而且还有较高的职称,报考没问题的。

考博都是由学校自主命题和招生,满足基本报考条件后,关键是能否找到接收的导师,选择学校和专业后,可以了解一下相关专业的导师情况,更好提前找到愿意招您的导师,那就基本没什么问题了。老师会给些复习的方向和指导,考试会没问题的。

希望会有帮助。

[重庆市]重庆钢铁职称评定,重庆钢铁职称评定机构

重庆钢铁集团有没有评职称的权限

职称的评定审核以及发证获得任职资格由 *** 职改办办理。由于历史的原因重庆钢铁职称评定,一些大的国有企业重庆钢铁职称评定,例如重钢重庆钢铁职称评定,在其主专业由职改办授权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委会,可以进行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然后将档案报职改办复审即可。钢铁冶炼、金属压力加工等主专业是可以评到副高职的。其重庆钢铁职称评定他专业平到中级职称。经济类、管理类、会计类是以考代评的。

重庆第三军医院旁边的门诊有祛痘效果好的

个人建议你去重庆太医堂皮肤病医院,皮肤病是他们医院重点科室,都是在那里治疗的,TEL:023-675...28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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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各地报名条件的规定,略有不同,体现出不同的宽紧政策,考生应以当地当年的考试报名通知为准。以下以河北为例:

1) 考全科: 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一) 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两年;(——此条各地共有)

(二) 具备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5年;

(三)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2) 免试1个科目:(——此条各地共有) 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一) 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3) 免试2个科目: 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文件依据:人发[2002]111号、冀人发[2004]69号、冀人字[2005]177号) 注:上述报考条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年底。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一览

(98年-现在专业名称) 本专业(工程、工程经济):土木工程、建筑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勘察技术与工程、测绘工程、交通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冶金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材料成形及控制工程、石油工程、油气储运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制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工业工程。 相近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交通运输、自动化、生物医学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工程力学、园林、工商管理。 (93年以前专业名称) 矿井建设、土建结构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矿井建设、土建结构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城镇建设、铁道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学、风景园林、室内设计、无线电物理学、物理电子学、无线电波传播与天线、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生物医学与信息系统、电子材料与元器件、磁性物理与器件、半导体物理与器件、物理电子技术、电光源、光电子技术、红外技术、光电成像技术、化工设备与机械、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继电保护与自动远动技术、高电压技术及设备、电气绝缘与电缆、电气绝缘材料、电气技术、船舶电气管理、铁道电气化、电机、电器、微特电机及控制电器、工业管理工程、建筑管理工程、邮电管理工程、物资管理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工程、海洋船舶驾驶、轮机管理、铁道运输、交通运输管理工程、汽车运用工程、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工业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自动控制、交通信号与控制、水下自航器自动控制、飞行器自动控制、导弹制导、惯性导航与仪表、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同位素分离、核材料、核电子学与核技术应用、核反应堆工程、核动力装置、工程力学、观赏园艺、园林、风景园林、工商行政管理、企业管理、国际企业管理、投资经济管理、技术经济、林业经济管理、技术经济、投资经济管理、机械设计及制造、矿业机械、冶金机械、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高分子材料加工机械、纺织机械、仪器机械、印刷机械、农业机械、铁道车辆、汽车与拖拉机、流体传动及控制、流体控制与操纵系统、真空技术及设备、电子精密机械、电子设备结构、机械自动化及机器人、机械制造电子控制与检测、机械电子工程、设备工程与管理、林业机械、精密仪器、时间计控技术及仪器、分析仪器、科学仪器工程、应用光学、光学材料、光学工艺与测试、光学仪器、检测技术及仪器、电磁测量及仪表、工业自动化仪表、仪表及测试系统、无损检测、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几何量计量测试、热工计量测试、力学计量测试、无线电计量测试、化学工程、石油加工、工业化学、核化工、无机化工、有机化工、煤化工、高分子化工、精细化工、感光材料、生物化工、工业分析、电化学生产工艺、工业催化、生物化工、微生物制药、发酵工程、化学制药、生物制药、中药制药、给水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燃气工程、通信工程、无线通信、计算机通信、无线电技术、广播电视工程、电子视监、电子工程、水声电子工程、船舶通信导航、大气探测技术、微电子电路与系统、水下引导电子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技术、信息工程、图象传输与处理、信息处理显示与识别、电磁场与微波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刑事照相、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精密机械与仪器制造、精密机械与仪器制造、精密机械工程、制冷设备与低温技术、水利水电动力工程、制冷与冷藏技术、钢铁冶金、有色金属冶金、冶金物理化学、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规划与管理、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农业环境保护、矿山通风与安全、安全工程、金属材料与热处理、金属压力加工、粉末冶金、复合材料、腐蚀与防护、铸造、锻压工艺及设备、焊接工艺及设备、无机非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与制品、硅酸盐工程、复合材料、金属材料与热处理、热加工工艺及设备、铸造、锻压工艺及设备、焊接工艺及设备、钻井工程、采油工程、油藏工程、石油储运、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采矿工程、露天开采、矿山工程物理、选矿工程、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地球化学与勘察、勘查地球物理、矿场地球物理、探矿工程、大地测量、测量学、工程测量、矿山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交通工程、公路、道路及机场工程、总图设计与运输、港口及航道工程、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航道(或整治)工程、海洋工程、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船舶工程、造船工艺及设备、海洋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物、水工结构工程、陆地水文、海洋工程水文、水资源规划及利用、热能动力机械与装置、内燃机、热力涡轮机、军用车辆发动机、水下动力机械工程、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电厂热能动力工程、锅炉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设31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信息、档案、机要、保密、经济宣传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及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行政、政务接待及安全后勤保障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书面意见和提案。

(二) *** 办公室

负责受理、承办、督办 *** 稳定事项和接待;指导中央在渝工业企业和直属单位 *** 稳定工作;督促检查直属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分析 *** 稳定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三)政策法规处(执法监督处、重庆市 *** 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本市工业、生产 *** 业、信息服务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的立法规划和计划。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本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本市各类所有制企业依法治企工作,负责企业法律顾问管理;组织实施本市各类所有制企业的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推动机关和直属单位依法行政及普法教育工作。

(四)研究室

组织实施新兴产业体系、工业和信息化等战略研究;提出年度课题预算,归口管理委内研究课题;参与本市国民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组织实施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研究,提出战略思路和措施;承担理论性、综合性材料与工作报告等起草以及重要文稿审核工作;负责本市工业经济信息网建设,承担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收集和发布国内外经济信息,指导本市工业经济信息工作。

(五)经济运行局(重庆市对口支援 ***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煤炭调运办公室)

负责监测分析汇总工业、生产 *** 业、信息服务业运行工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本市煤、电、油、运、气等重点资源的平衡协调及调度,帮助企业协调调度重点物资及原材料;定期检查经济运行实施效果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负责工业资金的协调及企业资金运行效果的监测监控,以及对重点行业、企业运行的评价和重点企业的培育及评选;承担天然气供区划分任务,负责CNG压缩加气站的选址审批及指导;对本市煤炭经营市场的规范管理,负责本市煤炭供需平衡以及电煤及重点用煤企业的资源平衡调度;负责重点工业品的运输协调和煤炭铁路运输计划审批工作;承担本市对口 *** 项目的组织实施和 *** 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及提出应急物资的生产组织和救援药品及物资调度工作。

(六)规划与投资处(产业政策处、重庆市三峡库区工业经济发展办公室、重庆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重点技术改造监管办公室、重庆市三线企业调整搬迁协调办公室)

研究并制定工业、生产 *** 业、信息服务业和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会同相关处室制定专项规划;负责编制实施本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跟踪实施重大投资项目;负责办理工业投资项目审批、核准与备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向;负责提出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指导工业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区县发展特色产业集群;综合协调三峡库区工业经济发展工作,指导库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及城镇移民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协调三线企业调整搬迁工作。

宣传和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研究分析产业发展的情况,编制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工业各行业的地方性产业政策,提出产业发展方向,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提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修订意见;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转移的政策建议;牵头推进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

(七)科学技术处

制定工业和信息产业领域的技术创新、高技术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负责推进本市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协调推进国家和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新产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重大技术装备研发、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等工作;指导推动行业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工作;组织申报国家有关重大专项并促进项目实施;推进产学研合作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工作。

(八)企业处(重庆市 *** 集体经济管理办公室)

研究提出中央在渝和区县国有工业企业改革的总体思路及工作方针,推进企业结构调整,指导企业加强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协调中央在渝、区县国有工业企业实施改制重组、关闭破产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指导本市集体经济成份企业管理,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和改革措施;负责直属事业单位资产财务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工作;

(九)工业园区处(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指导和平衡本市各类园区布局,协调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工作;指导推进本市工业园区产业定位、招商引资、发展评价和功能转型等工作;负责本市工业园区设立和拓展的审查;负责本市工业园区的统计、考核及开发效果评价;协调工业园区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负责指导区县工业经济、本市非公有制经济的协调发展;负责对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企业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十)生产 *** 业处(市场处、重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创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生产 *** 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生产 *** 业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引导和规范制造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协调有关处室推进生产 *** 业重点领域发展,跟踪推进生产 *** 业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生产 *** 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实施制造业领域品牌战略;负责生产 *** 业分析汇总工作及相关基础工作,负责与国内外相关产业组织的联系,组织参与生产 *** 产业、企业的调整和重组;培育发展和完善工业产品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工业产品市场状况,推进本市工业现代营销方式和协作配套;负责本市创意产业发展的规划布局和组织协调、推进本市创意产业基地和项目建设,提出创意产业专项资金安排意见;负责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和信用制度的建设,培育和监管信用服务市场;承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外经外事处(重庆市工业招商办公室、港澳台办公室)

贯彻实施国家利用内外资有关政策;负责管理工业、生产 *** 业、信息服务业和信息化建设的国内外经济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本市工业经济对外开放及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生产企业进出口和工业外资项目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境外投资;负责管理加工贸易和IT服务外包等新兴产业利用外资工作;参与生产企业进出口政策落实协调工作;负责工业系统外事工作和因公出国(出境)团组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市产业损害调查和产业经济安全工作;承担对港澳台合作与交流;联系工业系统异地商会工作。

(十二)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电力处、重庆市节约能源办公室、重庆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三电办公室、黄金处)

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生产 *** 业、信息服务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举措;指导、管理、协调和推进资源能源综合利用工作,指导推进节能监察、能效管理、合同能源、节能培训、节能技改等工作,协调推进企业“三废”迁建工作;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承担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降耗的日常工作;指导天然气行业、节约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协(学)会工作。

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电力生产和使用的年度、月度计划,参与制定电力(含水电)行业规划和相关的支持政策;实施行业管理、行政执法和监督;监测调控电力运行,平衡电力资源,指导、协调电力调度工作;参与制定电力安全法规,负责本市电力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电力市场统计和信息发布;负责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三电”工作,监管电网调度,协调处理电网运行与电力生产、经营、使用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电力需求侧管理、农村电气化工作和电力行业协会工作;承担市三电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军工综合处

负责本市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编制本市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负责军工经济运行统计和军工保密资格审查认证日常工作;负责本市船舶行业管理,做好船舶产业分析汇总等基础性工作,组织参与船舶产业战略调整和重组;负责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负责船舶产业重大项目建设以及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的行业审查;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军贸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国家安全、保密、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组织指导军工单位 *** 民的技术改造、利用外资和技术创新工作。

(十四)军工系统工程处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军工核心能力建设;负责国防科技工业企事业单位军品科研生产的组织、协调、保障和监管工作;参与军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科研项目管理;负责民口企事业单位和军工电子企业军品固定资产和科研项目管理;负责本市民口配套单位相关统计工作,开展军品暂免征收增值税申报工作;负责军品质量、计量、标准和国防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负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负责武器装备动员工作。

(十五)汽车工业处(重庆市 *** 汽车工业办公室、重庆市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国家汽车、摩托车及道路机动车辆工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组织制定本市汽摩行业中长期规划和行业标准法规的编制审查,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负责本市汽摩工业 *** 业的发展规划与协调管理,组织国内外市场推广;负责同国家汽车、摩托车行业管理部门对口业务衔接工作;负责本市汽车、摩托车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准入、市场准入审核和产品认证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本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及推广应用政策的研究和拟定,对从事天然气等新能源的汽车研发、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及产品进行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汽摩行业的技改、基建、合资合作项目;负责汽摩行业分析汇总工作,做好汽摩行业发展基础工作;负责与国内外相关产业组织的联系,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参与汽摩行业、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指导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工作;承担市 *** 汽车工业办公室、市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建材工业处

贯彻实施国家建材行业产业政策及法律、规章、标准;拟定本市建材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负责本市水泥企业化验室合格证的验收、颁发及标准砂的监管工作;负责水泥行业对比验证检验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发布建材行业信息,定期开展本市建材行业的经济运行分析;负责行业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与应用;负责建材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的行业审查;负责建材行业分析汇总工作,做好建材行业发展基础工作;负责与国内外相关产业组织的联系,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参与建材行业、企业的调整和重组;负责本市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参与建材行业体制改革;组织行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工作。

(十七)冶金工业处

研究冶金行业发展趋势,拟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意见,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参与行业投资、技术创新项目审核及技术进步和改造(含环保初评及验收工作);负责行业节能降耗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及其企业申报的审核和报批等工作;指导企业执行行业产业政策,实施行业准入;负责本市钢铁及有色金属制品生产许可证的预审工作;负责冶金行业分析汇总工作,做好冶金行业发展基础工作;负责与国内外相关产业组织的联系,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参与冶金行业、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指导冶金行业协会、学会及社会中介组织。

(十八)装备工业处

贯彻国家有关装备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机械、风力发电、轨道交通等装备产业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指导协调并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自主化和首台(套)应用;负责装备行业分析汇总工作,做好装备行业发展基础工作;负责与国内外相关产业组织的联系,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参与装备行业、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承担市风力发电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九)消费品工业处(重庆市食品工业办公室)

贯彻国家有关消费品工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重点推进轻工、纺织、食品、家电等消费品产业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消费品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组织实施行业规范和标准;监测分析行业运行态势;参与行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项目的论证、审查,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参与食品安全质量监管;负责开展本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工作及其专项资金管理;承担本市盐业和国家储备盐行政管理职能;负责消费品行业分析汇总工作,做好消费品行业发展基础工作;负责与国内外相关产业组织的联系,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参与消费品行业、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指导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工作。

(二十)化工医药工业处(重庆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

制定化工医药行业发展战略及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力合理布局,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监管;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设立及新改扩建审批管理;负责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与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定点及农药产品批准证书审查监管;负责医药行业和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负责化医行业分析汇总工作,做好化医行业发展基础工作;负责与国内外相关产业组织的联系,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参与化医行业、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指导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工作。

(二十一)工业安全综合处(应急管理办公室)

拟订工业、通信业、国防科技工业、工业园区、船舶制造等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和规定、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二十二)电子制造业处

负责本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市电子信息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支持政策;组织申报、推荐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和国家科技专项中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项目,跟踪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组织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园区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组织推进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负责电子信息产业分析汇总工作,做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础工作;负责与国内外相关产业组织的联系,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参与电子信息产业、企业的调整和重组;负责有关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企业认定和产品认定工作。

(二十三)计算机和通信产业处

贯彻国家计算机和通信产业发展战略及产业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计算机和通信产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组织、协调和推进本市计算机及通信产业链的发展;负责本市计算机产品认证等行业管理工作;协调、指导计算机及通信设备产品的推广应用;指导计算机和通信产业园区的规划和建设;协调处理计算机和通信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组织实施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的计算机和通信设备产品项目; 负责计算机和通信产业分析汇总工作,做好计算机和通信产业发展基础工作;负责与国内外相关产业组织的联系,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参与计算机和通信产业、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二十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贯彻国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及产业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组织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组织申报、推荐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和国家科技专项中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跟踪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负责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分析汇总工作,做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基础工作;负责与国内外相关产业组织的联系,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参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的调整和重组;负责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定工作;组织推进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推进信息服务外包、数字内容等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指导软件产业的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建设,推进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和正版化;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二十五)社会信息化处(智能卡管理处、重庆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制定实施本市信息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协调推进本市电子政务重点应用系统建设和重要公共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促进跨部门业务系统的整合,推动信息系统运维业务的剥离;推进电子口岸建设;负责市建设财力投资信息化项目和市本级预算单位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的前置审核,组织推进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指导推进社会公共事业、社区管理服务、城市建设和交通管理等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应用;组织实施全民信息素质和能力提升工程;组织制定本市IC卡应用规划和技术标准,推进城市一卡通的资源整合;负责社会信息化领域投资分析汇总工作,做好社会信息化领域基础工作;负责与国内外相关组织的联系;组织和指导重大智能卡项目的实施;协调推进本市集成电路卡、非银行卡应用和管理;承担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六)经济信息化处

根据全市经济发展规划,制定本市农业信息化、工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研究和制定经济领域信息系统运维业务剥离的政策措施;负责统筹城乡信息化试验区建设,指导区县信息化工作;负责国家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验区建设,加快信息技术在工业设计、制造、流通等环节中的应用,提升和改造传统产业;负责国家移动电子商务示范区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应用;负责组织推动本市经济领域信息化重点工程项目和信息资源建设;负责经济信息化领域投资分析汇总工作,做好经济信息化领域基础工作;负责与国内外相关组织的联系。

(二十七)信息安全协调处

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安全方面的政策,组织协调本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和协调信息安全测评、应急和数字认证工作;负责信息 *** 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处理 *** 与信息安

全重大事件;负责信息安全技术的引进、开发和创新工作;推动信息安全产品基地建设。

(二十八)信息基础设施处

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牵头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 *** 融合发展;促进“三网融合”体系建设和制度创新;协同有关部门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有线、无线)、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负责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 *** 的互联互通;负责本市重大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规划与建设。

(二十九)无线电管理局(重庆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无线电频率资源规划、审批和管理;审批本市无线电台(站)的建设规划,指配无线电台(站)频率和呼号,核发无线电台执照和实施年度验证;协调处理本市行政区域内军地间无线电频率使用、无线电台站设置、重大无线电干扰查处等无线电管理事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市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负责本市无线电管理执法、监督,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本市范围内无线电管制;负责本市驻华机构、来华团体、客商等外籍用户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和携带或者运载无线电设备入境的审批;负责本市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协调,负责本市无线电派出机构和无线电技术支撑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本市无线电技术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依法负责征收无线电管理相关费用;负责对本市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研制、生产、进口、销售实施监督和管理;指导无线电管理等相关协(学)会工作;承办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十)教育培训处

制订本市工业经济系统管理干部、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和有关支持政策,负责企业工商管理培训基地建设、培训院校(或机构)的资格审查以及培训质量评估;组织实施国际合作培训与人才交流;负责直属院校的教育管理、改革发展、师资队伍建设以及业务交流;负责全国计算机技术及软件水平考试工作;承办本市信息技术管理人员执业水平考试工作;负责中澳职教汽车行业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工交职教协会工作。

(三十一)组织干部处(人事处、引进智力办公室、团委、重庆市工业系统协会指导办公室)

负责机关干部人事、劳资、福利和机构编制管理;负责直属单位党的工作、领导班子建设、干部和人事劳资管理;负责直属单位团的工作;负责工业系统人才工作和本市煤炭行业高中级、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指导工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参与本市对人力资源开发、工业经济领域专业人才的发展规划和人事、劳动、保险、分配、奖励等政策法规的制订;做好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负责本市工业系统协(学、商)会管理,促进协(学、商)会发展。

机关党委(机关工会)

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委管局及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