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评职称需要哪些材料?

城市规划申报条件重庆市规划职称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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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申报我中心 *** 评审城市规划初级职称的学员需要同时具备学历条件之一和业绩条件之一方可申报。对于个别条件不符的可联系我校晨辉教育相关工作人员针对特殊情况做出更佳解决方案。

之一条 学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2、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3、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第二条 业绩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县区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的项目主要技术完成人或参与人。

二、参与完成1项中型或二项小型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及有关的技术工作。

三、参与完成企业新产品研发重庆市规划职称2018,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在本单位系主要业务骨干,参与多项相关专业的工程建设,并取得较好的效益。

五、初级职称评定时间:

城市规划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评定时间目前为每1-2个月进行助理工程师评定,如需要助理工程师评定的人员请及时提供齐全的相关资料到我校晨辉教育。我们安排在最近的一次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时间来进行职称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时间过后1个月左右发放助理工程师证。

六、初级职称下发文件:

在我校晨辉教育报名申报城市规划助理工程师经考核认定合格后,发放助理工程师证、助理工程师申请表(助理工程师档案)、助理工程师批文(扫描件或复印件)、助理工程师证查询为发证机关所在的人社局、人才网等官方网站查询助理工程师证。常见查询方式有:网上查询、发函查询、 *** 查询、或者本人亲自到人保局查询。

七、初级职称报名材料:

在我校晨辉教育报名申报城市规划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学员报名须上交:一寸高清红底照片4张或电子版、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各2份或扫描件、本人更高学历文凭复印件2份或扫描件、本人相关工作年限证明2份(加盖公章)、填写有我校晨辉教育自制江西初级职称申报表一份。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

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目的及依据) 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以下统称详细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以及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外实施建设的,其有关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规划总平面图的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

临时建设、城镇房屋解危改造等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按照市人民 *** 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本市制定城市规划和实施规划管理应当采用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的重庆市平面坐标系统和国家高程系统。第二章 建设用地第四条(用地分类及规划指标) 本市城市建设用地的分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其详细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主城区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附表1)和其他区县(自治县)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附表2)的规定。建设用地适宜建设的建筑类型应当符合建设用地适宜建设的建筑类型表(附表3)的规定。

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前,在有利于城市空间形态、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的前提下,符合以下原则的,相邻多个地块的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指标,可以进行总体平衡,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程序进行修改:

(一)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增加,各类计容建筑面积不突破;

(二)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公园绿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不减少,且符合相关专业专项规划;

(三)不突破附表1、附表2的要求。第五条(规划用地兼容性质)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可以对规划用地性质作出兼容规定。兼容分为选择性兼容和混合性兼容两类。

选择性兼容的,应当明确兼容性质对应的规划指标,并在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前,选定一项用地性质及其对应的规划指标进行管理。

混合性兼容的,用地性质编号排在首位的为主要用地性质,其后的为兼容用地性质,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兼容性质的选择应当符合规划用地混合性兼容规定表(附表4)的规定;

(二)在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前,明确主要用地性质和兼容性质的计容建筑面积比例,其主要用地性质对应的计容建筑面积应当大于规划用地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0%;

(三)商业商务用地混合性兼容(B1B2)以及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与其他用地性质兼容的,商业商务用地之间的计容建筑面积比例可以不作要求,但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对绿地、广场、交通设施、公用设施等用地复合使用的,各用地性质的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依据经审定的土地复合使用设计方案确定。第六条(商住比例) 居住用地(R)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混合性兼容的,其计容建筑面积比例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居住为主要用地性质的,住宅计容建筑面积应当大于规划用地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0%,小于或者等于规划用地总计容建筑面积的80%;

(二)商业服务业设施为主要用地性质的,住宅计容建筑面积应当大于或者等于规划用地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0%,小于规划用地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0%。

居住用地(R)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应当大于规划用地总计容建筑面积的80%。第七条(零星用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零星用地:

(一)规划人口大于20万的城市,小于3000平方米的居住用地(含与其他用地性质混合性兼容的居住用地)和小于2000平方米的非居住用地;

(二)规划人口大于5万、小于或者等于20万的城市,小于1500平方米的居住用地(含与其他用地性质混合性兼容的居住用地)和小于1000平方米的非居住用地。

因用地狭窄或者与城市道路不相连等原因,不具备单独建设条件的用地,按照零星用地管理。

土地出让或者划拨时,应当按照集约利用、整体实施的原则,合理确定用地边界,避免出现零星用地。

已有零星用地应当与相邻用地整合使用。不具备整合条件的零星用地,鼓励实施绿地、广场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可以实施解危改造、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交通设施等建设项目;禁止实施居住及商业、商务等经营性建设项目。

城乡规划初级职称有什么用

城乡规划初级职称用处是个人能力的体现,也是是任职的条件之一。

可以作为升职的条件,有初级职称薪资会提高,有些私企也是很注重职称并且和工资挂钩的。

至于初级职称的评审条件,各行各业的条件是有所不同的。

重庆市2018年中级职称评审需什么流程及公需科目是如何完成学习的?

评助理工程师不需要考试,获得职称的方式有两种:考试和评审(不参加考试)。 助理职称正常申报条件 :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重庆市职改办2022年职称评定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印发《重庆市2022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于11月启动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重庆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转业择业 *** 干部都可以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对于专业技术人员来说,申报职称时除了工作业绩、学术论文,继续教育学时也不可忽略。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继续教育学时与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和职称评定等息息相关,所以专技人员在申报职称时一定要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新闻链接

问:专技人员需要学习什么?完成多少学时?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问:专技人员可以在哪里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公需科目学习采取线上培训的方式,专业科目学习也可以通过远程教育完成。专技人员可以通过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 培训入围备案学习平台重庆人社培训网()进行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习。在重庆人社培训网平台提供的学习内容中修完学时即可认定为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问:专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流程?

(一)注册/登录

进入重庆人社培训网),进行注册或登录。

(二)选课学习

1.在在线学习中心一栏选择公需科目/专业科目进入。

2.选择对应年度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培训,购买并进行学习。

3.学习完成可在线查看、下载和打印培训证书。

问:学习过程遇到问题怎么办?

遇到问题请联系重庆人社培训网:

(一)帐号注册、登录、证书打印问题咨询:400-023-9229,按1选择登陆注册问题。

(二)政策咨询:400-023-9229,按2选择政策咨询。

(三)学习进度等学习过程技术问题咨询:400-618-7500,按2选择售后服务。

[重庆市]重庆市规划职称2018,2020年重庆市职称评审评定

城乡规划中级职称报考条件

城乡规划中级职称报考有三个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