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事业单位考试需要考哪些科目?

根据2017年重庆市事业单位 *** 考试公告,重庆事业单位考试具体科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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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如下:

1.职员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公共科目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2.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育类、卫生类和其他类,公共科目测试内容分别为:

(1)教育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

(2)卫生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

(3)其他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

《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大纲以2017年2月13日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初定于2017年3月1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100分)

1.职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管理基础知识》,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测试时间初定于2017年3月1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由主管部门会同 *** 单位组织实施,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指导、监督(测试时间、地点及方式见附件)。

(三)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由 *** 单位主管部门会同 *** 单位组织实施,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指导、监督。凡考生有一科及以上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 面试比例为1:2或1:3,具体由主管部门会同 *** 单位根据拟 *** 岗位实际报考人数多少确定,并在考试前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发布。

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比例为1:3的岗位,若因考生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达不到1:3的,则面试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2。凡面试比例低于1:2的,相应递减 *** 名额(递减后的 *** 岗位名额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或取消 *** ,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或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更低成绩。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参加考试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等情况,在 *** 单位和主管部门公众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证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和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5)到 *** 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其中,非应届毕业生的学历一般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查实等行之有效的方式予以确认。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 *** 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 *** 单位主管部门及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重庆乡镇事业单位成绩

重庆市乡镇事业单位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 如下事业单位重庆职称考试

1.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综合面试的岗位: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3x50%+综合面试x50%。

2.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

的岗位: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

合应用能力》)÷3x50%+专业技能测试x25%+

综合面试x25%。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事业单位重庆职称考试,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重庆市]事业单位重庆职称考试,重庆市事业单位考试

重庆事业单位考试考什么?

(一)事业单位考试从宏观上来讲分为两个部分事业单位重庆职称考试,一是笔试,二是面试。笔试在先,面试在后,在笔试中取得规定的名次后,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二)一般情况下,笔试包含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两张试卷。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按照报考科目作如下划分:

1.职员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公共科目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2.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育类、卫生类和其他类,公共科目测试内容分别为:

(1)教育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

(2)卫生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

(3)其他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

专业科目测试内容则重点考察专业知识:

1.综合管理岗位等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管理基础知识》。

2.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

(三)一般情况下,按照1:2或1:3的比例,筛选考生进入面试。(具体比例以 *** 公告为准)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名单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需要携带相应证件(一般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和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到 *** 单位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事业单位重庆职称考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比例为1:3的岗位,若因考生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达不到1:3的,则面试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2。凡面试比例低于1:2的,相应递减 *** 名额(递减后的 *** 岗位名额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或取消 *** ,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或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更低成绩。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 *** 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 *** 单位主管部门及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四)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