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户口迁移条件

重庆人口户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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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分居及工作调动户口迁移规定

(一)职工居民非在职配偶的户口迁移

1、入户对象及条件

职工居民的非在职配偶重庆黔江职称评审情况网,在投靠的配偶所在地居住1年以上的人员可本着自愿的原则重庆黔江职称评审情况网,准予在其配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户口登记地落户,包括“农转非”、“非迁非”、“农迁农”户口。其中,申请迁入主城区(指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高新区、北部新区、渝北区的龙溪镇、巴南区的李家沱、土桥街道和南泉镇、花溪镇范围)的,须结婚五年以上(农迁农的人员三年以上),且夫妻年龄均年满30周岁以上。对因建设用地经 *** 批准征地并在之一次征地公告之日前,结婚迁入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再婚夫妻投靠迁入主城区的,须符合结婚3年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条件)可入农业户口。

2、入户手续及程序

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随附住房证明,《结婚证》、暂住证明,原常住户口性质证明,经迁入地派出所审查核实后,报区、县(自治县、市)局批准后,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党政机关,国有非国有企事业、集体、个体、私营企业的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科技人才夫妻分居工作调动户口迁移

1、入户对象及条件

下列人员夫妻分居户口迁移可以优先解决,不受年龄、分居时间的限制,随时办理落户手续,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1)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 *** 特殊津贴的人员;(2)获得市(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科研成果奖的人员;(3)获得博士、硕士、双学士学位的人员;(4)机关、事业单位副处级及其以上的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5)企业、事业单位中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3年的人员;(6)在科研、生产、教学、管理工作中起骨干作用的人员或其配偶系学士学位的人员。

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人员,夫妻两地分居时间满2年,男年满28周岁以上,女年满26周岁以上,并在常住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视其接收地区、单位的实际情况,分期分批逐步解决。

2、入户手续及程序

(1)配偶系非农业人口的在职人员,调入我市主城区(指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高新区、北部新区、渝北区、巴南区)的,由接收单位填写《重庆市人员调动审批表》,并附《结婚证》、在渝方户口证明及能证明其符合上述入户对象及条件的证件或材料复印件,报市人事局审批。调入其它区、县(自治县、市)的,由当地党委组织部、 *** 人事局审批。

(2)配偶系非农业人口的非在职人员,按职工居民非在职配偶户口迁移规定办理。

(3)配偶系农业人口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党政管理干部家属“农转非”规定及职工居民非在职配偶户口迁移规定办理。

(三)专业技术人员、党政管理干部家属“农转非”户口迁移

1、入户对象及条件

符合在机关和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三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等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党政管理干部的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其家属“农转非”应优先办理。(1)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2)取得博士学位或取得硕士学位、工作年满三年的人员;(3)获得县以上(含县)科技进步奖等奖项的主研人员;获得县以上(含县) *** 授予的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的人员及选拔的学术技术带头人,(4)工龄年满十五年,任县(处)级及其以上职务、大型企业中层以上职务、中型企业主要领导职务一年以上的人员;(5)对工龄满十五年、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年以上的人员;(6)工龄满十五年、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担任正科级职务一年以上的人员;(7)在国家、市级贫困县工作十年以上,评聘重庆黔江职称评审情况网了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或评聘重庆黔江职称评审情况网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国家、市级贫困县工作,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工龄十年以上的党政管理干部或虽不具备中专学历,但工龄十年以上,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职称的正科级以上(含正科级)干部以及不具备前述规定条件,但在本职工作中作出了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人员。

对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人员,其配偶和十六周岁以下(在校生十九周岁以下)的子女可“农转非”;子女全部在农村的,允许其中一名未婚子女随迁;病残子女和共同生活的父母(男性六十周岁以上、女性五十五周岁以上)可以随迁。

2、入户手续及程序

申报家属“农转非”的人员,应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党政管理干部家属“农转非”申报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分别报市人事局、万州、黔江开发区人事局审批。各级公安部门凭“农转非”审批表,填发《准迁证》、《迁移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职工调动工作户口迁移

1、入户对象及条件

我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营户的下列人员可办理转移工作单位手续,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1)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6周岁以上,并在常住地有合法固定住所,因夫妻分居,时间满两年的人员;(2)企业因生产、工作需要成批转移工作单位[兼并、搬迁、合并、企业职工跨地区内部调剂(并在常住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3) *** 、原四川省三州内调人员,退役运动员,转业干部家属以及随军家属转移工作单位等属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

2、

入户手续及程序

(1)上述人员工作转移到我市主城区(指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高新区、北部新区、渝北区、巴南区)的,由接收单位填写《重庆市职工转移工作单位报批表》(以下简称《报批表》或《重庆市企业职工成批转移工作单位花名册》,随附《结婚证》、住房证明、在渝方户口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市劳动局批签,各级公安部门凭市劳动局出具的《重庆市职工转移工作单位入户通知》(以下简称《入户通知》,给予签发《准迁证》,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入户。

(2)工作转移到主城区(同上)以外的区县(自治县、市)的以及各区县(自治县、市)之间转移工作单位的,由接收单位填写《报批表》后,由所在单位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部门批签,并出具《入户通知》,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凭区、县(自治县、市)劳动部门出具的《入户通知》签发《准迁证》,派出所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3)职工配偶非在职或系农业户口及其未成年子女申请随迁,按职工居民非在职配偶的户口迁移规定办理。

二、婴儿随父随母落户及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规定

1、入户对象及条件

(1)199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可以在其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常住户口。申报登记常住户口的性质,均依据其随父或随母的户口性质而确定。

(2)对以往出生并要求随父落户的16周岁以下(在校生不超过19周岁)的子女,可以随父落户,学龄前儿童优先予以解决。

2、入户手续及程序:

(1)199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的婴儿随父申报常住户口的, 必须由申请人填写《新生婴儿随父(或监护人)登记常住户口申请表》,同时随附《出生医学证》、《结婚证》、母亲户口性质、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其父的住房证明等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由户口登记审查属实后,直接办理出生登记。

(2)申请未成年子女随父落户的,必须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住房证明,《结婚证》、子女及配偶常住户口性质证明及属在校生的学籍证明等有关材料,由落户地派出所审查核实,报经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批准后签发《准迁证》,派出所凭《准迁证》、《迁移证》等办理入户手续。

三、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规定

1.

入户对象及条件

父母投靠子女,以年龄和身边无子女为基本条件。凡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 55周岁的年老者或离、退休人员,身边无子女需要到城市投靠子女的,应当准予落户;对于多子女的可由申请人自行选择需投靠的子女入户。

2、入户手续及程序

年老或离、退休投靠子女的人员,应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常住户口性质、年龄等证明或离、退休证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由落户地派出所审查核实,报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批准后签发《准迁证》,派出所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四、社会人才集体户入户规定

1、入户对象及条件:

各区、县(自治县、市)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勤商社、外国企业派出机构)、集体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以及无人事主管部门或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及各区、县(自治县、市)推行人事 *** 实行聘用制管理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股份制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单位接收因其单位无集体户口、无直系亲属处入户、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下列人员,可入社会人才集体户,其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委托重庆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1)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包括电大、职大、夜大、函大、自考及成人教育大专以上毕业生)、回国留学人员、军队转业干部以及其重庆黔江职称评审情况网他急需紧缺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2)按照《重庆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规定条件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①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具有两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年龄在四十五周岁以下、并有突出成绩的;②带有产品、项目、技术、资金,并确有真才实学的;③其他具有较深学术造诣或特殊专门技能的;(3)由单位集体户口迁出,流动到无集体户口单位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2、入户手续及程序

(1)在社会人才集体户申请入户的人员,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①本人的学历证明原件;②本人的户口性质证明;③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④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明;⑤引资证明及与单位;⑥企业所签订的劳动合同;⑦ *** 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入户人员,需持上述证明材料到重庆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填写《重庆市社会人才集体户落户申请表》和《重庆市社会人才集体户落户协议书》,并由重庆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资格、证件审查,签署意见后,交由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审查受理后,在《重庆市社会人才集体户落户申请表》的备注栏中签章。

(3)我市主城区(指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高新区、北部新区、渝北区、巴南区)之间或本区、县(自治县、市)的人员,由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审核、所领导审查签署意见后,直接办理入户手续,不再办理《准迁证》。主城区(同上)外进入主城区(同上)或跨区、县(自治县、市)的人员,经落户地派出所审查后,报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审批签发《准迁证》后,派出所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其中,系“五大生”就业后入社会人才集体户的,应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家不包分配毕业生入户通知》(以下简称入户通知)、《国家不包分配毕业生工作介绍信》(以下简称工作介绍信)和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迁移证》、身份证等证件到迁入地按如下程序办理入户手续:

A

毕业后原户口与接收单位系同一区县(自治县、市)或同属近郊主城区(同上)的,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审查后,凭《入户通知》、《工作介绍信》、《迁移证》直接入户。

B

毕业生跨区县(自治县、市)迁移或进入主城区(同上)的,持相关证明材料,由迁入地派出所审查后,报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审批后签发《准迁证》后,派出所凭《入户通知》、《工作介绍信》和《准迁证》、《迁移证》入户。

(4)农业户口毕业生经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批准招收就业后,凭《入户通知》、《工作介绍信》、户口性质证明、学历证明等证件,报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审批签发《准迁证》后,再到接收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非农业集体户口,单位无集体户的,在市或单位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落社会人才集体户。

五、科技人才入户规定

1、入户对象及条件:

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和回国留学以及从市外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只要在渝有合法固定住所,允许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常住地入户。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上述人员,可在聘用单位所在地落社会人才集体户。不愿随迁户口的,只在暂住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登记,不再申办《暂住证》,并免缴“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费”。

2、入户手续及程序:

(1)在常住地入户的,申请迁入人员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①本人的户口性质证明;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③相关学历;④荣誉称号;⑤享受 *** 津贴;⑥本人或其配偶及直系亲属的住房证明等相关证明证书手续材料,向其实际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经派出所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审批签发《准迁证》,派出所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2)申请在社会人才集体户入户的,按照社会人才集体户入户手续程序办理。

六、持“重庆市外来人才工作证”的外来人才,办理户口相关规定

凡持有《重庆市外来人才工作证》的外来人员,不愿迁移户口的,可凭证到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备案登记后,不再办理《暂住证》,并免缴《暂住证》工本费和治安管理费;愿意迁来入户的,按现行户口迁移政策办理;在子女入学、入托时,享受本市常住人口待遇。

七、社会劳动力集体户入户规定

1、入户对象及条件:

我市主城区内(指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高新区、北部新区、渝北区的龙溪镇、巴南区的李家沱、土桥街道、南泉镇、花溪镇范围)(下同)的外商投资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等各类企业未设立职工集体户口的企业(单位)下列非农业户口人员,因人事档案无管理单位、无直系亲属投靠、无合法固定住所,可入社会劳动力集体户:

(1)无集体户口单位接收的技校毕业生和有技术专长在我市就业后失业,其户口在学校或单位的人员。

(2)各类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户籍关系无落户处所,户口在原所在单位的人员。

(3)市外引进的有技术专长,且接收单位无集体户的人员。

(4) 主城区内(同上)的技校、中专校(已派遣且两年内不再提出改派)户口仍在学校的毕业后,毕业后在主城区内(同上)的前述企业(单位)就业的人员。

(5)主城区(同上)内的技校、中专校毕业生(已派遣且两年内不再提出改派)的,毕业后到主城区(同上)外(含市外)就业,其户口又不能从技校、中专校迁往就业地区或就业企业(单位)的人员。

(6)主城区(同上)外(含市外)户口在技校、中专校的毕业生,毕业后在主城区(同上)内的企业(单位)就业的人员。

(7)主城区(同上)内的企业(单位)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确无条件返回原籍,户口仍保留在学校两年以上的人员。

(8)主城区(同上)内的企业(单位),从市外引进的有技术专长(指 *** 及高级 *** )的人员。

(9)主城区(同上)内的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兼并、破产、关闭或其他原因,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确无条件返回原籍,户口仍保留在企业或又在主城区(同上)内非国有企业(单位)就业的人员。

2、入户手续及程序:

(1)凡申请委托市社会劳动力集体户管理的人员,须持下列相关证明材料:①申请人的学历证明复印件;②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两张办理新身份证的照片;③申请人与企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系在该企业(单位)就业的证明;④申请人与企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明,技校、中专校毕业生在市内工作的,必须出具工作单位的证明;在市外工作的,由原毕业学校出具派往何单位工作的证明及其他与申请落户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入户的人员,须持上述证明材料,到重庆市社会劳动力集体户管理中心填写《重庆市社会劳动力集体户落户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重庆社会劳动力集体户落户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由市社会劳动力集体户管理中心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签署意见。

(3)常住户口在主城区(同上)内人员,经社会劳动力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渝中区公安分局张家花园派出所)进行入户审查后直接入户;常住户口在主城区(同上)外的,经张家花园派出所审查后,报渝中区公安分局审批签发《准迁证》,再凭《准迁准》、《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4)属技工学校定向招生,毕业后分到无集体户单位工作的人员,可由学校组织学生按上述手续、程序办理社会劳动力集体户落户手续。

(5)社会劳动力集体户落户期限为两年,限期内落户人员有了合法固定住所或到有集体户口单位就业的,应按规定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逾期未迁移户口的,必须重新按规定办理集体户口落户手续。

八、个体、私营企业业主入户规定

1、入户对象及条件:

凡在我市各区、县(自治县、市)的街道、镇(乡)从业的本市或市外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法人,在渝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并在本地三年累计上缴20万元或连续经营五年以上,每年上缴税款4万元以上或一年内上缴税款达10万元的,业主属市外城镇和农业户口的,可申请2人迁入我市城镇户口,属本市农业户口的,可申请2人转为城镇户口。以此类推,按超过上缴税款额度相应增加入户人数。

(1)私营企业,已被确定为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并在本地三年内累计上缴税款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的,可申请2人入重庆市城镇户口。

(2)购买、兼并国有困难企业或承包、租赁国有困难企业并履约守信,正常经营两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业主,属市外城镇和农业户口的,可申请2至4人迁入我市城镇户口,属本市农业人口的,可申请2至4人转为城镇户口。

2、入户手续及程序:

申请入户人员必须由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法人向单位、企业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行政区域内实际居住地的街道、镇(乡)户口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应提供:(1)单位、企业经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税款的证明;(2)迁入人员常住户口登记地的户口性质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迁入人员的固定住所证明;(4)单位、企业就业人员 *** 书、劳动合同、学历、职称证明或系生产、经营管理骨干的证明;(5)申请业主的配偶和16周岁以上19周岁以下的子女迁入,还必须提供结婚证明和学校证明。经迁入地派出所调查核实后,填报《入户审批表》上报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审批签发《准迁证》,入户地派出所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九、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入户规定

1、入户对象及条件:

来渝投资、兴办实业和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并已在个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实际居住,可以申请在城镇落户。

2、入户手续及程序:

申请迁入人员须向其实际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户口性质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村(居)民委员会证明、结婚证及暂住证明等相关手续。经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审核后,报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审批后签发《准迁证》,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十、小城镇户口迁移规定

1、入户对象及条件:

我市主城区外所有镇(乡)及主城区内的江北区的鱼咀镇、复盛镇、五宝乡;南岸区的长生镇、迎龙镇、广阳镇;沙坪坝区的陈家桥镇、曾家镇、虎溪镇、西永镇、土主镇、青木关镇、凤凰镇、回龙坝镇、中梁镇;九龙坡区的西彭镇、白市驿镇、铜罐驿镇、陶家镇、巴福镇、走马镇、金凤镇、含谷镇、石板乡;北碚区的复兴镇、柳荫镇、三圣镇、偏岩镇、静观镇、水土镇、石坝乡、皮家山乡;大渡口区的跳蹬镇等33个镇(乡),全面实施了户籍制度改革。凡在上述镇(乡)有本人合法的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下列人员,均可申请在该镇(乡)入城镇户口:

(1)投靠镇(乡)职工居民的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以及一起生活的未成年子女)(下同)。

(2)在镇(乡)购买了商品房或已有合法自建房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3)镇(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聘用(三年以上)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镇(乡)务工经商或兴办第二、三产业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在镇(乡)居住的农民,因土地已被部分征用或人多地少未分承包地的。

(6)外商、华侨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在小城镇兴办实业,经批准在小城镇购买商品房或者已有合法自建房后,要求为其大陆亲属办理小城镇户口的落户人员。

2、入户手续及程序:

申请办理小城镇落户的人员,必须由户主(或本人)向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住房、务工、经商、聘用书、落户人员的户口性质证明、结婚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经入户地派出所调查核实后,填写《入户审批表》报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审批签发《准迁证》后,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十一、技工学校、大中专院校计划招生新生录取、毕业生分配户口迁移规定

(一)技工学校新生入学及毕业生分配户口迁移

1、录取新生的户口迁移。我市技工学校均招收城镇户口及农业户口的青年学生。招收的非定向学生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招收的定向学生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技校录取的定向新生户口迁移按如下规定办理:

(1)技校定向招收的城镇户口和农业户口学生,凭重庆市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签章的《录取通知书》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经重庆市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批录取的定向招收的城镇户口新生,由各技工学校凭《重庆市技工学校新生录取审批表》到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3)经重庆市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批录取的定向招收的农业户口新生,由各技工学校将重庆市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签章的《重庆市技工学校新生录取审批表》(农转非)送市计委审核签章后,到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2、毕业分配学生的户口迁移。

招生学校将定向分配的毕业生名单造册送市劳动局审核后,由市劳动局发给《重庆市技工学校毕业生录用报到通知单(报到联)》、《重庆市技工学校毕业生户口迁入通知单(入户联)》。学生凭以上手续到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报到。由有关单位凭毕业生的入户通知单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重庆市]重庆黔江职称评审情况网,黔西南州职称评审文件

重庆市黔江民族中学校的校长简介

郑小波,男,土家族,1963年生, *** 党员,中学高级教师,重庆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本科毕业。曾任黔江区冯家中学校长、黔江区黔州中学校长,现任重庆市黔江民族中学校长。先后获得全国现代信息教育先进个人,全国教育教学优秀论文一等奖,重庆市优秀德育工作者,重庆市安全稳定工作先进个人,重庆市教育科研先进个人。八年被 *** 黔江区(县)委被为优秀 *** 员,七年被黔江区(县)教委评为“五好领导”干部,五年被黔江区(县)人民 *** 表彰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并担任黔江区之一、二届党代表代表、黔江区教委中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

重庆经贸职业学院新生宿舍条件几人间(分配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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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庆经贸职业学院新生宿舍条件几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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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地处渝东南中心城市重庆市黔江区,交通便利,离机场两公里,离高速出口三公里,离建设中的高铁站两公里,占地630亩,建筑面积12.9万平方米,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106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610余万元,馆藏图书62.9万册。校内建有高尔夫球场、标准化田径运动场、篮球场、羽毛球场和室内健身运动场馆,有渝东南地区规模更大的驾培集团。设有财经学院、商务学院、应用工程学院、数字学院、人文科学学院和创新学院等教学单位;有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27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现有教职工400余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78人,硕士、博士59人。

学院以“培养优秀大学生,成就优秀创业青年”为培养目标,秉承“能者治教、严谨治学”的办学理念和“自信与创新使人生更有价值”的校训。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与阿里巴巴、中软国际、珠海银隆新能源汽车、北京广慧金通、VIVO总部、重庆一方财务等单位合作,在课程开发、订单培养领域共建会计、云计算、空中乘务、汽车检测与维修等专业;与 重庆工商大学 、重庆师范大学、长江师范学院等高校合作,拓展学生专升本学历晋升通道;与马来西亚、澳大利亚、新加坡、白俄罗斯等国家多个知名高校建立联系,为学生提供国外留学机会。建校以来,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获各类技能竞赛省部级以上奖项131项,历届学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

学院将坚持理念导航、管理科学、制度保驾治校,坚持规模发展与内涵提升、特色品牌与文化发展并举并重,打造******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努力创办应用型本科高等学校。

重庆市黔江中学校的办学条件

据2015年7月学校官网发布的数据显示,学校在编教职员工491人,其中研究生学历20人,高级教师以上职称117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特级教师4人,研究员1人,重庆市名师2人,重庆市骨干教师20人,黔江区骨干教师37人。

全国优秀教师、市级名师(2人):李顺舟 、庞友海

特级教师(4人):李顺舟 、庞友海 、胡朝俊 、高孟菊

研究员(1人):庞友海

重庆市骨干教师(不全):高孟菊、李顺舟、张志余、杨泽会、杨世界、夏宇、王遂敏、王容、沈龙芳、刘菲、黄代淑、胡朝俊、何洪奎、高孟菊、樊佐石、庞友海 据2015年7月学校官网发布的数据显示,学校占地168亩(占地110214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5880平方米,固定资产6000余万元,有初、高中部共125个教学班,在校学生8000余人。

截至2014年10月,重庆黔江中学持续推进“领雁工程”,和重庆酉阳大溪中学建立发展共同体;学校又与重庆黔江实验中学、黔江南海中学、黔江区石会中学、黔江区黑溪中学、黔江白石中学、黄溪中学、黎水中心校等8所学校捆绑为集团学校。 高考成绩 2012年高考:学校高考重点上线人数达419人(不含艺体考生)。其中,600分以上高分人数达66人,理科1同学以661分获黔江区理科状元。本科上线人数1202人,达2012年该校高考参考人数的70%。

2013年高考:学校上重点硬线423人,软线513人,其中,裸分600分以上共57人,上本科1222人。有三名同学进入全市排名前五十,2同学被北大录取,1同学以666分夺得渝东南文科状元,裸分排在重庆市前十名。该校中考820人参考,700分以上人数占全区700分以上人数的三分之一,考入重点中学620人,重点上线率70%。

2014年高考:学校上重点线479人(不含艺术、体育),600分以上48人。理科1同学以675分、文科1同学以671分分别夺渝东南地区理科、文科状元。

2015年高考:该校有660人高考分数超越重点线,5名学子被清华、北大录取,位居重庆市第四位(以高考裸分录取,不含自主招生),600分以上人数达到377人。 中考成绩 2012年中考:该校中考升入该校高中部(重点高中)436人。

2015年中考:该校学生获黔江区前1至6名,700分以上人数全区占比达40%,其中更高分792分,845人参考,682人超过重点高中线。 学科竞赛 2010年-2014年,学生参加学科奥赛等获国家级奖28人次,市级奖200余人次。 2014年黔江中学学科竞赛获奖名单部别比赛项目获奖等级获奖学生高中 2014年重庆市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高二组二等奖 王月 高中 2014年重庆市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高二组三等奖 梁黔渝 高中 2014年重庆市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高二组二等奖 庞小春 高中 2014年重庆市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高一组一等奖 鞠传宇 高中 2014年重庆市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高一组一等奖 谢林剡 高中 2014年重庆市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高一组二等奖 刘骋 高中 2014年重庆市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高一组三等奖 蒲开宇 高中 2014年重庆市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高一组三等奖 杨胜 高中 中国数学会2014年全国数学联合竞赛 二等奖 周玲 高中 中国数学会2014年全国数学联合竞赛 二等奖 范腾霸 高中 中国数学会2014年全国数学联合竞赛 二等奖 马成霖 高中 中国数学会2014年全国数学联合竞赛 二等奖 杨焯元 高中 中国数学会2014年全国数学联合竞赛 二等奖 罗恒 高中 中国数学会2014年全国数学联合竞赛 二等奖 帅富文 高中 中国数学会2014年全国数学联合竞赛 三等奖 陈建秋 高中 中国数学会2014年全国数学联合竞赛 三等奖 冉岩松 高中 中国数学会2014年全国数学联合竞赛 三等奖 李金明 高中 中国数学会2014年全国数学联合竞赛 三等奖 赵元 高中 中国数学会2014年全国数学联合竞赛 三等奖 王月 高中 市教委、市科协重庆市创新作文大赛 市一等奖 李林倩 高中 市教委、市科协重庆市创新作文大赛 市二等奖 郭冬黎 高中 市教委、市科协重庆市创新作文大赛 市二等奖 宋星瑀 高中 市教委、市科协重庆市创新作文大赛 市三等奖 何福建 高中 市教委、市科协重庆市创新作文大赛 市三等奖 邓婉秋 高中 市教委、市科协重庆市创新作文大赛 市三等奖 罗寒丹 高中 市教委、市科协重庆市创新作文大赛 市三等奖 邱京丽 高中 市教委、市科协重庆市创新作文大赛 市三等奖 谢次娟 高中 市教委、市科协重庆市创新作文大赛 市三等奖 郑孝宇 初中 市教委、市科协重庆市创新作文大赛 市三等奖 郑凯文 初中 市教委、市科协重庆市创新作文大赛 市三等奖 蒲欣懿 高中 2014年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复赛) 国家级二等 陈飞祥 高中 2014年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复赛) 国家级三等 张志周 高中 2014年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复赛) 国家级三等 罗天 高中 2014年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复赛) 国家级三等 张睿 高中 2014年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复赛) 国家级三等 罗行 高中 2014年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复赛) 国家级三等 费国超 高中 2014年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复赛) 国家级三等 杨清波 高中 2014年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复赛) 市级一等 张玉广 高中 2014年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复赛) 市级一等 帅富文 高中 2014年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复赛) 市级二等 宁超宇 高中 2014年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复赛) 市级二等 郑文静 高中 2014年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复赛) 市级二等 罗适 高中 2014年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复赛) 市级二等 田宇濛 高中 2014年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复赛) 市级二等 龚治 高中 2014年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复赛) 市级三等 周玲 高中 2014年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复赛) 市级三等 孙于婷 素质竞赛 2010年-2014年,学生在市级以上的各项竞赛活动中,共二十余项100余人次获得国家级、市级一、二、三等奖。学生自编自演话剧《灰姑娘》,参加首届武陵山民族文化节社区演出并获得好评;学生表演民族舞蹈《摆手舞》,在首届全市重点中学艺术节活动中,夺重庆市第6名。

2010年-2014年,学生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大赛等活动中,共有50人次获市级以上一、二等奖。秦心一、张婷的“文明伴我行”征文获全国特等奖,在人民大会堂接受颁奖。

2013年5月17日至20日,在黔江区第十二届“职教杯”中小学生运动会中。黔江中学获得高中组团体总分之一名,高中组女子4×100米和4×400米接力赛均获得之一名,且都打破了黔江区中小学生运动会纪录。

2014年10月11日,在区关工委、区教委组织的“中华魂.放飞梦想”演讲比赛中。该校学生李江阳以《我命由我不由天》获一等奖,陈蓉、苏淼获二等奖。

在2014年黔江区中学生篮球运动会上,该校获高中组男子之一名,女子第二名,初中组男子之一名,女子之一名。

2015年5月,该校高2017级10班陈诗鹏、16班马双两位同学在黔江区中小学生“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小小百家讲坛”演讲比赛中均获区一等奖。 2004年-2014年,该校教职工共112人参加了国家及省市级共八项科研课题研究,其中中国教育学会“十一五”科研规划课题《学校心理教育体系的理论建构及心理技术在教育中的应用》子课题《寄宿制学生常见心理问题的成因及对策研究》获总课题组课题科研成果一等奖;重庆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项课题《学科综合学习实验研究》获黔江区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同时获得重庆市教科院“十佳课题”称号;国家教委规划课题子课题《民族地区示范性高中素质教育评估与监督机制研究》获黔江区科研成果一等奖。其它五项研究课题分别获得市级以上二、三等奖;教师与科技教育有关的论文获国家级表彰(含论文发表、交流等)每年达100余人次,为周边中小学培养了20多名科技教师,为社会输送和培训了200多名科技实用型技术人才,为科技扶贫提供了5个科技项目,为环境建设和旅游事业发展提出的6项建议被当地 *** 采纳。

截至2015年,学校组织教师编写了一系列校本教材: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校本教材有《生态黔江》、《渝东南民歌》、《武陵山民族体育》等;培养学生人文素养的教材有《经典诗歌颂读》、《与巨人对话》、《人生导航》、《我们的国家和世界》等;培养学生技能的教材有《office基础教程》、《家电印象》、《电器电路》等;指导学生学法和提高学科素养的教材有《各学科学法探究》、《高中物理导演与专题讲座》、《数学知识拓展》、《初高中化学教材衔接》等。

2014年,该校在黔江区“卓越课堂”优质课大赛中,获得了黔江区“卓越课堂”优质课大赛优胜奖,特别是高中14个学科28人参赛,有19人获得一等奖,占全区三所高完中一等奖获奖选手的68%。

2015年12月,在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市级优课中,黔江中学共有26名教师获奖,其中教师高孟菊的《纪念白求恩》(初中)、谭秀君的《春》(初中)、黎川的《气体的等温变化》(高中)获全市特等奖。教师罗登勇的《What`s your hobby》(初中)、田永华的《荷塘月色》(高中)、韩锡盟《声声慢》(高中)等7名教师的课程获全市一等奖。 2014年度教师市级获奖名单部别姓名比赛项目获奖等级颁奖单位高中 王宝刚 重庆市第四届高中数学青年教师优质课竞赛 一等奖 市教科院 高中 韩锡孟 创新作文大赛教师同题竞赛 一等奖 市科委、市教委 初中 张永富 重庆市之一届健康教育教师教学基础知识比赛 中学组二等奖 市教委 高中 梁仕华 第四届“开拓杯”全国地理课件 *** 大赛评选活动 一等奖 中国地理学会 高中 梁仕华 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课件 *** 大赛 一等奖 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 高中 王日亮 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课件 *** 大赛 一等奖 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 初中 黄代淑 第四届“开拓杯”全国地理课件 *** 大赛评选活动 二等奖 中国地理学会 高中 李丹 重庆市高中化学优质课竞赛与观摩活动 二等奖 市教育科研院 高中 韩锡孟 重庆市中学高中语文中青年教师优质课竞赛 二等奖 市教科院 校训 厚德 博学 善思 笃行

厚德:语出《易·坤卦》:“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厚德载物”体现了中华民族顺应自然,与时俱进,以博大宽容的道德胸怀包举万物,承载理想的民族精神。我们引“厚德”二字,意在期望师生员工以高尚的道德立身,以高尚的道德承载天下重任。

博学:语出 《论语·子张》:“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博学”既指广泛学习,也指学问渊博。我们用“博学”二字就是倡导师生员工努力学习,博采众长,追求广博的学识和渊博的学问。博学,是学问丰富的意思。博学至精,指通过广泛的学习,掌握广博的知识,达到精通专业、臻于完美的境界。

善思:语出《论语》:“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学而思,学问方能进步;思而行,行而力,事业方能成功。

笃行:语出 《中庸》:“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笃行的本意是专一实行,踏实去做。我们取“笃行”二字是引导师生员工脚踏实地、身体力行,学以致用,行胜于于言。

校训四个词语中,“厚德”突出了德育为首的教育理念;“博学”是求学、治学的目标; “善思”强调的是 *** 的科学;“笃行”强调的是重视实践、知行合一。 校徽 校徽主题呈红色,象征着火红的太阳,寓于黔中学子如太阳一般的充满朝气,校徽中间以学校汉语拼音首字母“C *** JZX”采用变形处理呈现,中间一类似的人形,意为学校为学生的学习成长保驾护航,学生蓬勃向上,下方有黔中办学原点“1925”;外围圈为黔中全称和其英文校名。 学校每年均会举办校园科技文化艺术周、校园励志演讲会、校运会、年级文娱晚会等活动。学校校本课程内容涵盖了文学、演讲、舞蹈、书画、科技、奥赛、家政、个人理财、园艺、计算机、多媒体、医药卫生、旅游地理社会生活等; 有《百年黔中》校刊、黔江中学校园电视台、校园之声广播站等。

截至2015年7月,学校有话剧社、演讲社、动漫社、街舞社、吉他社、器乐队、音乐社等20余个学生社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