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论文答辩的问题一般有哪些?

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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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文的各部分之间逻辑关系如何?

2、全文的基本框架、基本结构是如何安排的?

3、研究这个课题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

4、自己为什么选择这个课题?

职称论文答辩时回答问题的技巧介绍

回答问题时,一定要拿出中考高考时候的那种认真审题,沉着应对的精神,无论老师问的是什么问题,只要紧紧围绕主题,紧扣中心来回答,一般就不会出问题,如果有自己的观点也很好,但是不要偏题。记住也不要仓促的抢答,慢条斯理才是更好的。

如果问到不会的问题,可能带的参考资料上面写的有,可以和主持人尝试沟通看一下,但切记不要照本宣科,要用自己的 *** 说出这个答案,这样也会收到截然不同的效果。那些平时多看书的人在这个关键时刻就派上了用场,可以多举例说明,并用一些蕴含哲理的话,当然还有一些名人名言或者典故,这些都能给自己加分。

重庆市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 有哪些职称

有初级、中极、高级职称。

一、申报范围

重庆市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含党政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以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国家和我市已有政策规定除外)。

二、申报时间

为确保资格审查及申报评审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市职称改革办公室《2016年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此件可在“重庆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网”上查询)和我区实际情况,各单位按以下时段派专人向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报送相应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凡逾期报来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一)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时间(节假日除外)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按《2016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渝北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受理时间安排》(附件1)报送。

(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时间(节假日除外)

1、8月4日-8月25日

报送工程技术系列申报材料;

2、9月19日-9月20日

报送中职教师系列申报材料;

3、10月11日-10月13日

报送图书资料(初级)、群众文化(初级)、文物博物(初级)、党校教师(初级)等系列申报材料;

4、11月1日-11月3日

报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申报材料;

5、其他系列(专业)的申报时间请与各专业评委会或评委会挂* 部门联系,按各专业评委会要求的时间报送。其中,非公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送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公示。

三、有关程序要求

严格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规定》、《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规定》组织开展申报评审工作。其中,教育系统高级实行 *** 申报评审的,按市教委职改办规定执行。

(一)本人申报

1.申报人须向以下单位申报:

(1)事业单位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报;

(2)国有企业人员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由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报;

(3)非公单位流动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后交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推荐上报;

(4)驻区中央和市外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委托我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应由其在渝更高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附件9),经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同意后送相应评委会挂* 部门;

(5)破格申报人员需先填写《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审核表》(附件8)按程序审核签章后方能申报(其中:申报高级资格须经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查同意,申报中级资格须经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查同意);

(6)外语、计算机免试申报人员应先填写《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审核表》(附件7)按程序审核签章后方能申报。

2. 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3.申报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附件4)、《重庆市 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5);

(2)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其中: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

(3)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贡献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具体材料要求参见《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要求》(附件2),所有材料要求用档案袋封装后,并于封面上粘贴《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

(4)为提高评审效率,保证评审质量,申报评审材料中的《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用A4纸打印,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外语和计算机成绩通知单(或合格证)、继续教育登记卡或继续教育登记证、获奖成果证明材料、论文、论著、学术技术报告、其他佐证材料等要求用A4纸复印;《重庆市 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一律要求打印,并用A3纸复印,其中:中小学教师(中初级)、工程技术(中初级)一式14份,图书资料(初级)、群众文化(初级)、文物博物(初级)、党校(初级)一式8份(申报材料另有要求的,按相关评委会挂* 部门的要求办理),所有申报材料请自行做好备份。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负责指导本单位人员申报,并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认真审查核对(复印件上由所在单位加注“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审核人姓名和审核时间”后加盖单位公章),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备。

对申报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各单位应通知申报人在限定时间内补充完善,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

各单位应结合申报人考核及履职情况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各单位应将拟推荐人员的《重庆市 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3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单位办公平台公示。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申报评审材料须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再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人事管理权限上报。

(三)部门审查

区级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按系列(专业)填写《重庆市申报-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名册》(附件6)并在本部门公众信息网集中公示3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申报评审材料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无区级主管部门的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区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非公单位档案挂* 流动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对经审查无问题的申报评审材料由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后在区人力社保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四)评委会挂* 部门受理材料

评委会挂* 部门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并做好登记。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评委会挂* 部门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评委会挂* 部门应一次性告知,在限定时间内未补充的(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补报)视为放弃申报。

(五)评委会评审

评委会挂* 部门须将申报人员名册汇总后送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未经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签章,各评委会不得开展评审工作。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在评委会评审前,按照“超员配置,随机抽评”原则,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执行评委参与当年的评审工作。评委会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可组织专业答辩或专业考试,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六)评审终止

出现以下情况评审终止,评审终止后,由评委会挂* 部门按程序返还申报评审材料(作为查证处理证据的材料除外):

1.在评审会评审前,接到投诉举报且查证属实的;

2.评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并被查证属实的。

(七)评审结果核准

评委会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委会挂* 部门应在评审工作结束5个工作日内向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报送《评审情况报告》、《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决情况表》(附件10)、《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分析表》(附件11)。

评审通过中初级人员名单由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或评委会挂* 部门在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高级资格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由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在“重庆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网”和高级评委会挂* 部门公众信息网公示)。

公示结束15个工作日内,公示无异议或查无实据的,评委会挂* 部门应将代拟的任职资格通知,报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印发。属委托评审的,由评委会挂* 部门向委托单位出具评审结果通知。

任职资格通知下发后1个月内,申报单位须将评定结果通知申报人,评委会挂* 部门应完善《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盖章手续并通知申报人或所在单位领取申报评审材料,逾期未领取的,如有遗失,责任自负。《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1份须存入申报人档案、1份存入单位文书档案。

(八)复审

有下列情形的,申报人可以申请复审:

1.未按规定程序评审的;

2.对申报人业绩、成果等材料存在明显误判的。

申请复审者须在评审结果公布后2个月内(超出时间的不予受理)提交书面复审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市人力社保(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后,送评委会挂* 部门组织复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同意后,送评委会挂* 部门组织复审。复审通过者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

四、纪律要求

(一)申报人

申报人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一个年度内通过正常申报渠道(不含各种认定“绿色通道”)只能申报一次专业技术资格,且不得以 *** 、挂* 、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对不讲诚信、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或违反有关规定的,经查实有以下情形的,尚未通过评审的,终止申报资格;已通过评审的,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收回已办职称证书,记入“失信黑名单”,5年内不准其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1.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获奖或成果证明材料造假的;

2.论文论著抄袭、剽窃的;

3.业绩材料严重造假的;

4.弄虚作假挂* 其他单位申报的;

5.其他严重违规行为。

(二)各级审查部门

单位推荐和区级主管部门、区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查要强化“真实保证”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有以下情形的,一经查实,记入“失信单位黑名单”,同时给予通报,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1.为申报人出具虚假证明的;

2.为挂* 本单位申报人员提供便利的;

3.故意不按规定层级和规定程序报送材料的;

4.审查材料把关不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重大违规行为。

(三)评委会及挂* 部门

各评委会应在规定的评审时间、评审范围和评审权限内,严格评审程序,坚持标准条件,确保评审质量,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有下列情形之一,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按有关规定限期予以纠正,追究相应责任:

1.超越评审权限,扩大评审范围,不坚持评审程序,不按规定越级收受评审材料等;

2.在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

3.擅自设置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4.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有关事项

(一)各单位、区级主管部门、区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评委会挂* 部门应积极做好职称政策宣传、解答、申报指导和培训工作。

(二)事业单位原则上应有空余岗位才能组织申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1.符合《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通过引进人才渠道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者;

2.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的专业;

3.应用型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申报;

4.在乡镇工作满30年现仍在乡镇工作,男同志58岁(195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及以上,女同志53岁(196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及以上,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及以上,符合中级职称申报条件者。

(四)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133号);继续教育要求按照原规定执行。

(五)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23号)相关规定,高级资格评审费每人420元,中级资格评审费每人240元,初级资格评审费每人120元。评委会挂* 部门不得再以答辩费、培训费、资料费、档案保管费等名目,扩大或提高收费标准和范围。

(六)根据工作需要,今年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对有关申报评审表格进行了修订。申报人和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有关填表说明认真填报。

(七)证书办理:各单位应在收到任职资格通知后至次年3月底前,为本单位评审通过人员申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基本信息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填写,区级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完善手续后报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办理。

材料报送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新城桂馥大道二支路18号(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7房间)。

详情可点击此网站了解

职称评定,专家请进,复制的不要,请说明清楚些(重庆地区)

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根据省职称办工作要求,报送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报工程师范围和要求

申报对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历、资历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五年制本科4年以上),或担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或担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

3.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⑴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已符合职称申报年限;

⑵取得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

⑶中专后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⑷企业及乡镇农业事业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不具备规定学历,参加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关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或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关专业的大专专业证书,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级职称5年以上。

⑸取得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相应奖项)以上。

破格人员均应对照破格条件填写《晋升专业技术职称面试答辩表》,参加面试。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有独立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具有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判断、总结和组织协调的能力,并能撰写技术、工程、业务报告。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县(局)级科研项目或课题。

2.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县(局)级以上工程项目的研究、设计、施工、制造、生产管理工作。

3.参加过一项中型工程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项目的研究、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4.完成本企业主导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工艺和生产管理工作。

5.独立负责生产设备维护和管理工作,能及时发现和排除较复杂的技术故障。

6.完成本产品的技术分析和市场分析,被单位采纳,经实践验证,基本正确。

7.完成对本单位有指导作用的有关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提出系统报告。

8.参加过一项中型成套工程项目国内外投标、承包、施工、验收任务。

9.参加过中型企业中精密、大型、稀有、生产制造关键设备等复杂设备维修工作的全过程或重要成套设备的维护、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0.作为主要技术骨干推广应用有一定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三项以上,并经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1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在两项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建设中发挥过重要作用。

(三)业绩成果要求

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或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姑苏杯奖、优秀勘察、设计奖等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县(局)级科技进步二等奖获奖项目的获奖者前五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2.县(局)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研究、设计、施工、制造、生产技术管理及相关任务的主要完成者,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

3.作为技术骨干完成一项中型或两项小型工程项目研究、设计、施工、安装调试任务,经实践检验,达到了要求,通过鉴定或验收;

4.作为技术骨干完成两项有一定技术难度的产品、项目或关键部件的研究、设计、施工、制造、生产技术管理,经同行专家评审或鉴定,达到一定水平,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完成一项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并转化为生产力,经实践检验,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完成一项技术或工艺革新,提高生产力,取得一定经济效益。

7.取得发明专利一项,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8.提出一项科技建议,为县(局)级有关部门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有促进作用。

9.解决设计、生产、施工中疑难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效果,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10.参加过一项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标准或重点产品标准的制定,并获批准公布,用于生产实践。

11.负责完成一项生产工艺、流程的改革,对企业生产技术革新起到推动作用,取得较好效果。

(四)论文要求

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或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本专业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技术报告、专业总结,论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市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或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

2.为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一定水平的专业技术报告、有一定水平的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经专家鉴定)。

(五)可以申报的专业

1.建工类: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

2.机械、自动化类:机械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采矿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

3.装饰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

4.水暖、化工类: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热处理工程师、暖通空调工程师、化工工程师

5.建筑电气: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

6.计算机、电子、通信:计算机工程师、电子仪表工程师、通信工程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计算机及应用工程师、电子技术工程师、光电子技术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

7.园林、园艺:农艺师、园艺师、讲师、园林设计工程师

8.船舶、冷冻:船舶技术工程师、冷冻工程师二、延迟申报对象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1.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

三、申报工程师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2.“苏州市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二份。

3.任职期内的专业工作情况,考核情况、业务培训及继续教育证书。

4.任现职以来的技术工作业务总结。

5.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资料。

6.任现职以来的本专业(学科)正式发表的论文2篇、或研究报告等2篇以上。

7.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8.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职称评审申报(初定)表或批文、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彩印件。

9.有效劳动合同、聘约、劳动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10.身份证原件和彩印件,大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资格证书用)。

11.材料目录及评委会需要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应当按要求提供原件,各市(区)局职称办应对各类证书、作品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对,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人员需报送符合有关破格条件的材料及填写破格答辩表。

上述材料除1、2项外,其余均按规定装订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内。增补材料作为附件另外装订。

四、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职称办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核实工作。学历、资历、职称计算机成绩等都必须真实且符合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资格条件规定。材料书写要清晰、工整,材料装订要规范,手续要完备齐全。按照属地原则,无主管部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材料应经所在区人事局职称办审核盖章后送市职称评价中心。

2.技术业务工作总结要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申报人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总结一般可分为五个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参加过何种继续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术水平;三是主要工作业绩奖励情况;四是项目、论文等作品情况;五是申报理由。破格晋升的人员应对照工程师评审条件写出破格晋升的理由,并附上破格答辩表,具体的破格晋升条件及证明(作品)材料。

3.破格及非本专业申报工程师应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组织部门将面试结果附入评审材料。

申报材料和各类表格式样必须市职称办规定及要求准备和装订。

五、职称计算机要求

申报晋升工程师资格者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应符合省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资格条件要求:

1.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取得合格证。

2.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以上。

3.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和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

我不是专家,知道一些,还是想贴上来

建筑工程师初级职称答辩难吗

不难。

建筑工程师初级职称答辩,不难。问题都是围绕基础知识来提的。

职称评审答辩常见问题有哪些?

职称评审答辩常见问题有如下:

1、职称答辩不仅仅是论文答辩,还有其他项目重庆初级职称答辩的答辩,论文只是其中一部分,评委会针对您论文中的观点、论据、论述方式 *** 等进行考核。

答辩要证明自己的论点是对的,而且还要证明提问者是错的,更好提前列出提纲,包括选题背景和意义、课题研究的现状、论据材料、论证过程、论点介绍等,要确保自己的思路清晰,论证合理,一定要实事求是,而且在5分钟左右的时间内,答得充分您就赢了。

2、业绩层面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答辩常见问题中的最重要的一环。能评中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专业技术知识都不差,但还需要熟悉已提交的业绩,无非就是中标、施工和竣工,其中施工的地点是哪里重庆初级职称答辩?时间是什么时候重庆初级职称答辩?谁负责?项目周期是多长时间?运用了什么技术?有什么技术难题?怎么解决的等等。

3、材料准备充分,回答问题时候一定要顺畅,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做出反应,以自信而流畅的语言不慌不忙的回答每个问题,但对提出的疑问要审慎地回答。

4、基本信息也很重要,前面说了很多了后面基本信息有的人可能会忽视,比如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已取得的各类证书等等。一定不要因为基础问题丢分。

3、材料准备充分,回答问题时候一定要顺畅,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做出反应,以自信而流畅的语言不慌不忙的回答每个问题,但对提出的疑问要审慎地回答。

4、基本信息也很重要,前面说了很多了后面基本信息有的人可能会忽视,比如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已取得的各类证书等等。一定不要因为基础问题丢分。

注意的事项:

之一、准守规则

答辩的地方相对来说比较严肃,不允许随意走动,更不允许大声喧哗。

第二、提前到达

您在答辩前需要提前到达指定的地方等候,而且手机调成静音或者关机,如果说被人家保安逮到把您赶出去的话,答辩就没法进行了。

第三、注意答辩时间

进行中级职称评审的时候,答辩的时间一般都是3-5分钟。

[重庆市]重庆初级职称答辩,评职称 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