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庆市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 *** 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 *** 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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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 *** 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 *** 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5名,具体 *** 单位及岗位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 *** 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 *** 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更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更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2月17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3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更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 *** 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 *** 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机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通过考生所学课程以及专业培养目的等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一览表》中对 “专业”栏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教育学类专业报名考生应为“数学方向”专业类人才,毕业证书为“教育学”等未明确相应方向专业的,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

若毕业证书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岗位表“其他条件”中的要求指考生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所取得的条件。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特别提醒:本次公开 *** 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将通过巴南区人民 *** 网首页()公告公示-招录信息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公开 ***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 *** 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23年2月16日9:00至 2月21日18:00期间登录事业单位网上报名系统(网址:w *** m/rccp/webregister)进行报名,按操作流程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 *** 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本次 *** 网上报名时不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只审核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

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将会同用人单位在后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凡后续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月22日12:00前进行修改。

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 *** 部门或单位)。

2.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 *** 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 *** 名额; *** 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 *** 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3.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可于2023年2月23日9:00起至2月26日10: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各岗位报名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 *** 公众信息网(/)查询。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也将随后通过该网站进行公示。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示表》上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详见附件5。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区人力社保局结合考生考试成绩研究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两轮。

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更低可按2:1开展面试;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 *** 名额, *** 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 *** 。

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巴南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三)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及综合面试方式进行,凡进入面试的人员均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及综合面试,分值各为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有讲课(时间为10分钟)、专业实作考核(考试时间根据学科特点现场公布)。

音乐、体育、美术、书法、信息技术岗位专业技能测试为专业实作考核,其他岗位专业技能测试为讲课。

讲课的内容:根据报考学科,按指定年级及教学内容,现场备课、讲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教育教学理念等综合素质。

专业实作考核的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实际操作能力,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专业实践进行测试。

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

结构化面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对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工作态度、应变能力等进行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及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面试组织工作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 *** 名额。

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在资格审查时张榜公布。

逾时未参加者,按自动放弃考试考核资格处理。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结构化面试成绩×25%。

2.未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拟签约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于考试考核结束后在考点现场公布,并在考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巴南区人民 *** 公众信息网(/)公布。

签订就业协议且体检合格人员需按《通知》要求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交区教委政工科进行资格复审。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

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会同 *** 单位共同确定。

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考试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巴南区人民 *** 公众信息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巴南区人民 *** 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 *** 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 *** 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 *** 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 *** 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 *** 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须至少在巴南区教育系统服务3年,其中,公费师范生根据规定更低服务期为6年,服务期内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

未满服务期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按照与 *** 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报考人员如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及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放弃者,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公招岗位。

九、纪律要求

公开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 *** 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 *** 工作顺利进行。

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 *** 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 *** 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 *** 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 *** 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 *** 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其他

(一)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 单位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二)请考生在 *** 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在“巴南区人民 *** 网()公示公告栏目”上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

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由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巴南区教委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联系 *** 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巴南区教育委员会:023-66232931,023-66227003

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66239580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 *** 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 *** 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4.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 *** 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

5.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附件下载:

1.附件1: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 *** 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2.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docx

3.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pdf

4.附件4: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 *** 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doc

5.附件5: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要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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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重庆市职称岗位聘用,重庆市2021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

重庆市职改办2022年职称评定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印发《重庆市2022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于11月启动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重庆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转业择业 *** 干部都可以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对于专业技术人员来说,申报职称时除了工作业绩、学术论文,继续教育学时也不可忽略。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继续教育学时与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和职称评定等息息相关,所以专技人员在申报职称时一定要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新闻链接

问:专技人员需要学习什么?完成多少学时?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问:专技人员可以在哪里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公需科目学习采取线上培训的方式,专业科目学习也可以通过远程教育完成。专技人员可以通过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 培训入围备案学习平台重庆人社培训网()进行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习。在重庆人社培训网平台提供的学习内容中修完学时即可认定为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问:专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流程?

(一)注册/登录

进入重庆人社培训网),进行注册或登录。

(二)选课学习

1.在在线学习中心一栏选择公需科目/专业科目进入。

2.选择对应年度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培训,购买并进行学习。

3.学习完成可在线查看、下载和打印培训证书。

问:学习过程遇到问题怎么办?

遇到问题请联系重庆人社培训网:

(一)帐号注册、登录、证书打印问题咨询:400-023-9229,按1选择登陆注册问题。

(二)政策咨询:400-023-9229,按2选择政策咨询。

(三)学习进度等学习过程技术问题咨询:400-618-7500,按2选择售后服务。

2022年公示的重庆高级职称什么时候聘任

您好,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消息,2022年公示的重庆高级职称将于2022年4月底开始聘任。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2022年公示的重庆高级职称聘任程序将分为三个阶段:之一阶段,2022年4月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公布重庆市2022年公示的重庆高级职称聘任名单;第二阶段,2022年5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重庆市2022年公示的重庆高级职称聘任申报工作;第三阶段,2022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重庆市2022年公示的重庆高级职称聘任审核工作,并于2022年7月底前完成聘任工作。

重庆事业单位评上正高就聘吗

不。重庆事业单位评上正高不就聘重庆市职称岗位聘用,事业单位里,技术职称重庆市职称岗位聘用的评和聘是分开的。具有正高资格,被聘用重庆市职称岗位聘用了以后,才能享受相应职称的工资待遇。个单位里正高职称的聘用人数是有固定编制指标的,正高职称聘用人数占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有重庆市职称岗位聘用了空缺指标后,具有资格的人员才能被聘用。

2023年 *** 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公开 *** 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市委组织部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 *** 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校简介

*** 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是在 *** 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 *** 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学校,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开展理论研究和决策咨询的机构,是市委、市 *** 的重要部门。

学校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占地面积360亩,是重庆市首批“十佳园林式单位”。

建有中央党校教学基地、国家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基地和重庆市应急管理培训基地。

目前,学校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理论经济学、公共管理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位)3个“十四五”市级重点学科;法律硕士(JM)、公共管理硕士(MPA)2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马克思主义哲学1个独立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设有“重庆市党建研究所”“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2个市级新型智库、“重庆市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市委党校分中心”2个市级研究中心、“重庆市科学社会主义学会”“重庆市行政管理学会”2个市级学术学会。

办有3刊1报(《探索》《重庆行政》《重庆社科文汇》《重庆党校报》)和1个决策咨询平台(《领导视窗》)。

其中《探索》为国家期刊奖百种重点期刊、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RCCSE中国权威学术期刊。

学校数字资源建设走在全国党校前列,荣获中央党校远程教学资源片优秀组织奖和数字资源建设优秀组织奖。

学校一贯重视人才工作,不断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等政策,为人才成长、发挥作用创造一流环境。

全校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43人,其中正高26人、副高45人,博士80人。

拥有享受 *** 特殊津贴专家、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全国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市首席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重庆英才名家名师、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教师等高端人才20余人次。

学校正积极贯彻《中国 *** 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努力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创新型、开放式、现代化的一流省级党校、行政学院,热忱欢迎八方英才加盟。

二、 *** 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 *** 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 *** 专业技术人员14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 *** 重庆市委党校 重庆行政学院2023年公开 ***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情况表》)。

四、 *** 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记录。

3. *** 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5.符合《岗位情况表》中规定的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等要求。

6.理论功底扎实,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潜质。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以及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 *** 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更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更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 简章发布之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周岁,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1.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

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人员填报的毕业专业,应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3. 专业资格审核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5(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以及目前高校专业设置实际情况进行。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18:00截止。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邮寄报名和现场报名三种方式同时进行,选择其一即可。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公开 *** 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登记表》(Word或WPS文件格式)及相关佐证材料以发电子邮件、邮寄或来校提交的方式,交我校(院)组织人事处。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须将所有报名材料打包成1个压缩文件,并以“应聘岗位+姓名+更高学位+专业+毕业学校”命名。

(2)佐证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下同)。

若有承担的课题(需提供立项、结项证书)、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页)、获奖证书等材料请一并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或照片(原件考核时提供)。

(3)非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注明现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及职务职称。

(4)应聘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工作协议的,须在“备注”栏说明。

(二)资格审查

校(院)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资格复审材料(附件3),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核。

六、考核

本次考核 *** 包括心理测试、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校(院)组织人事处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身份证前往参加考核。

(一)心理测试

采取现场或线上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

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100分)

采取试讲和专业答辩的方式开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必需的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适岗能力,分值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三)综合面试(分值100分)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开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综合能力,分值100分,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四)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 *** 岗位名额,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其中,同意聘用的评委不足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同意聘用的评委人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若仍相同,则加试专业技能测试(专业答辩),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 *** 后续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 *** 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我校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名单确定后,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

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进行查证。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 *** 全过程,凡查实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 *** 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不低于同一面试小组中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考察以后环节,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由校(院)组织人事处 *** 或邮件等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拟聘岗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校(院)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其中,应届毕业生应及时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后再按规定程序报批(最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及派遣证书)。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

公开 *** 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聘用期间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 *** 全部岗位与聘用人员约定更低服务期5年。

聘用人员未满约定更低服务期的,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

聘用人员在更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优惠待遇

公开 *** 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符合下列情形的,还可享受我校相应的优惠待遇:

1.博士

(1)提供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共30万元;

(2)进校8年内提供过渡宿舍1间;

(3)资助资料等费用6000元。

2.符合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可按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优惠待遇执行。

3.给予外地报考人员一定交通费用补贴,免费提供应聘期间在校食宿,若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在校食宿,可报销一定食宿费用。

十、纪律要求

公开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 *** 工作顺利进行。

我校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 *** 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 *** 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 *** 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 *** 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 *** 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主管部门会同 *** 单位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 *** 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60号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邮编:400041;

*** :023-68590624、18523316377(董老师)、18696688127(吴老师);

邮箱:cqdxszk@163.com。

(二)本简章由 *** 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负责解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上述联系 *** 咨询。

附件:1. *** 重庆市委党校 重庆行政学院2023年公开 ***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表

2. *** 重庆市委党校 重庆行政学院公开 *** 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附件下载:

1.附件1: *** 重庆市委党校 重庆行政学院2023年公开 ***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表.docx

2.附件2: *** 重庆市委党校 重庆行政学院公开 *** 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3.附件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x

4.附件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x

5.附件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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