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渔业类专业技术职称有哪些

海洋经济、海洋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涉及海岛工业、船舶修造、海洋渔业、海洋生物、海洋环保、海岛交通、海岛建筑、港口物流等领域重庆水产养殖职称公示名单,在海岛连续工作10年以上重庆水产养殖职称公示名单,现职从事海洋经济(管理)、海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重庆水产养殖职称公示名单,具有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申报资格条件重庆水产养殖职称公示名单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海洋经济、海洋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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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重庆市工程技术专业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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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 有哪些职称

有初级、中极、高级职称。

一、申报范围

重庆市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含党政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以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国家和我市已有政策规定除外)。

二、申报时间

为确保资格审查及申报评审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市职称改革办公室《2016年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此件可在“重庆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网”上查询)和我区实际情况,各单位按以下时段派专人向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报送相应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凡逾期报来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一)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时间(节假日除外)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按《2016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渝北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受理时间安排》(附件1)报送。

(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时间(节假日除外)

1、8月4日-8月25日

报送工程技术系列申报材料;

2、9月19日-9月20日

报送中职教师系列申报材料;

3、10月11日-10月13日

报送图书资料(初级)、群众文化(初级)、文物博物(初级)、党校教师(初级)等系列申报材料;

4、11月1日-11月3日

报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申报材料;

5、其他系列(专业)的申报时间请与各专业评委会或评委会挂* 部门联系,按各专业评委会要求的时间报送。其中,非公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送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公示。

三、有关程序要求

严格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规定》、《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规定》组织开展申报评审工作。其中,教育系统高级实行 *** 申报评审的,按市教委职改办规定执行。

(一)本人申报

1.申报人须向以下单位申报:

(1)事业单位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报;

(2)国有企业人员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由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报;

(3)非公单位流动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后交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推荐上报;

(4)驻区中央和市外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委托我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应由其在渝更高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附件9),经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同意后送相应评委会挂* 部门;

(5)破格申报人员需先填写《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审核表》(附件8)按程序审核签章后方能申报(其中:申报高级资格须经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查同意,申报中级资格须经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查同意);

(6)外语、计算机免试申报人员应先填写《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审核表》(附件7)按程序审核签章后方能申报。

2. 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3.申报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附件4)、《重庆市 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5);

(2)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其中: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

(3)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贡献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具体材料要求参见《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要求》(附件2),所有材料要求用档案袋封装后,并于封面上粘贴《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

(4)为提高评审效率,保证评审质量,申报评审材料中的《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用A4纸打印,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外语和计算机成绩通知单(或合格证)、继续教育登记卡或继续教育登记证、获奖成果证明材料、论文、论著、学术技术报告、其他佐证材料等要求用A4纸复印;《重庆市 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一律要求打印,并用A3纸复印,其中:中小学教师(中初级)、工程技术(中初级)一式14份,图书资料(初级)、群众文化(初级)、文物博物(初级)、党校(初级)一式8份(申报材料另有要求的,按相关评委会挂* 部门的要求办理),所有申报材料请自行做好备份。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负责指导本单位人员申报,并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认真审查核对(复印件上由所在单位加注“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审核人姓名和审核时间”后加盖单位公章),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备。

对申报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各单位应通知申报人在限定时间内补充完善,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

各单位应结合申报人考核及履职情况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各单位应将拟推荐人员的《重庆市 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3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单位办公平台公示。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申报评审材料须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再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人事管理权限上报。

(三)部门审查

区级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按系列(专业)填写《重庆市申报-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名册》(附件6)并在本部门公众信息网集中公示3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申报评审材料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无区级主管部门的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区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非公单位档案挂* 流动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对经审查无问题的申报评审材料由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后在区人力社保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四)评委会挂* 部门受理材料

评委会挂* 部门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并做好登记。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评委会挂* 部门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评委会挂* 部门应一次性告知,在限定时间内未补充的(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补报)视为放弃申报。

(五)评委会评审

评委会挂* 部门须将申报人员名册汇总后送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未经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签章,各评委会不得开展评审工作。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在评委会评审前,按照“超员配置,随机抽评”原则,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执行评委参与当年的评审工作。评委会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可组织专业答辩或专业考试,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六)评审终止

出现以下情况评审终止,评审终止后,由评委会挂* 部门按程序返还申报评审材料(作为查证处理证据的材料除外):

1.在评审会评审前,接到投诉举报且查证属实的;

2.评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并被查证属实的。

(七)评审结果核准

评委会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委会挂* 部门应在评审工作结束5个工作日内向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报送《评审情况报告》、《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决情况表》(附件10)、《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分析表》(附件11)。

评审通过中初级人员名单由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或评委会挂* 部门在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高级资格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由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在“重庆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网”和高级评委会挂* 部门公众信息网公示)。

公示结束15个工作日内,公示无异议或查无实据的,评委会挂* 部门应将代拟的任职资格通知,报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印发。属委托评审的,由评委会挂* 部门向委托单位出具评审结果通知。

任职资格通知下发后1个月内,申报单位须将评定结果通知申报人,评委会挂* 部门应完善《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盖章手续并通知申报人或所在单位领取申报评审材料,逾期未领取的,如有遗失,责任自负。《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1份须存入申报人档案、1份存入单位文书档案。

(八)复审

有下列情形的,申报人可以申请复审:

1.未按规定程序评审的;

2.对申报人业绩、成果等材料存在明显误判的。

申请复审者须在评审结果公布后2个月内(超出时间的不予受理)提交书面复审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市人力社保(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后,送评委会挂* 部门组织复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同意后,送评委会挂* 部门组织复审。复审通过者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

四、纪律要求

(一)申报人

申报人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一个年度内通过正常申报渠道(不含各种认定“绿色通道”)只能申报一次专业技术资格,且不得以 *** 、挂* 、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对不讲诚信、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或违反有关规定的,经查实有以下情形的,尚未通过评审的,终止申报资格;已通过评审的,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收回已办职称证书,记入“失信黑名单”,5年内不准其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1.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获奖或成果证明材料造假的;

2.论文论著抄袭、剽窃的;

3.业绩材料严重造假的;

4.弄虚作假挂* 其他单位申报的;

5.其他严重违规行为。

(二)各级审查部门

单位推荐和区级主管部门、区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查要强化“真实保证”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有以下情形的,一经查实,记入“失信单位黑名单”,同时给予通报,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1.为申报人出具虚假证明的;

2.为挂* 本单位申报人员提供便利的;

3.故意不按规定层级和规定程序报送材料的;

4.审查材料把关不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重大违规行为。

(三)评委会及挂* 部门

各评委会应在规定的评审时间、评审范围和评审权限内,严格评审程序,坚持标准条件,确保评审质量,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有下列情形之一,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按有关规定限期予以纠正,追究相应责任:

1.超越评审权限,扩大评审范围,不坚持评审程序,不按规定越级收受评审材料等;

2.在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

3.擅自设置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4.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有关事项

(一)各单位、区级主管部门、区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评委会挂* 部门应积极做好职称政策宣传、解答、申报指导和培训工作。

(二)事业单位原则上应有空余岗位才能组织申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1.符合《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通过引进人才渠道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者;

2.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的专业;

3.应用型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申报;

4.在乡镇工作满30年现仍在乡镇工作,男同志58岁(195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及以上,女同志53岁(196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及以上,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及以上,符合中级职称申报条件者。

(四)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133号);继续教育要求按照原规定执行。

(五)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23号)相关规定,高级资格评审费每人420元,中级资格评审费每人240元,初级资格评审费每人120元。评委会挂* 部门不得再以答辩费、培训费、资料费、档案保管费等名目,扩大或提高收费标准和范围。

(六)根据工作需要,今年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对有关申报评审表格进行了修订。申报人和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有关填表说明认真填报。

(七)证书办理:各单位应在收到任职资格通知后至次年3月底前,为本单位评审通过人员申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基本信息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填写,区级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完善手续后报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办理。

材料报送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新城桂馥大道二支路18号(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7房间)。

详情可点击此网站了解

2016年重庆市副高'职称评审结果

各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卫生技术(中医药、基层全科、公共卫生、外科、综合、内科、药护技)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2016年10月26—28日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4日止)。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向评委会挂* 部门或市职改办反映。受理部门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对诬告陷害他人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来信要签署真实姓名以及准确不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

市卫生计生委联系人:谢悦峰

可以去当地人社局查询

[重庆市]重庆水产养殖职称公示名单,重庆水产养殖职称公示名单最新

水产养殖的相关高校

水产养殖学是集美大学办学历史最久的学科之一,1972年上海水产学院南迁厦门时就设置了与水产养殖学相关的淡水养殖学专业,紧接着设置了海水养殖学,1998年淡水养殖学与海水养殖学合并为水产养殖学。2004年水产养殖学被福建省确定为省级重点学科。

该学科现有专任教师67人,其中教授、研究员14人,副教授26人,博士37人,硕士14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10人,留学归国人员20多人。享受国务院 *** 特殊津贴专家4人,全国师德之星1人,全国先进教育工作者1人,农业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入选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入选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6人,入选福建省高等教育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人、福建省青年“五四”奖章1人,厦门市拔尖人才1人,厦门市“五一”劳动奖章1人。

该学科教学、科研条件良好,拥有福建省水产病害防治技术研发中心、厦门市饲料检测与安全评价重点实验室,现有仪器1700多台件,价值2100万元。实验室面积3000多m。2007年学校投入750万元更新改造建设该学科的实验基地,实验基地的循环水等设备达国内同类实验基地的先进水平。此外与15个校外水产苗种繁育与饲料生产企业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

2002年以来承担项目128项:国家863项目(含合作)1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合作)19项、国家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1项,国家海洋局项目1项、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9项、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6项、福建省科技项目21项、福建省青年创新基金项目8项、市、厅级科研课题27项、其他科研课题27项。经费3800多万元。

近3年科研成果40多项。其中省、市科技进步奖16项、国际先进成果3项、国内领先成果10项、验收结题成果31项、申请和取得专利12项。在国内外多种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90多篇,其中被SCI、ISTP、EI收录40多篇。出版专著和教材10部。

该学科重视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已与美国、日本、英国、法国、新加坡等十多个国家和台湾、香港地区的同行学者进行了学术交流 西南大学荣昌校区水产系创建于1985年,以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中心,构建了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办学机制,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得到了水产界和社会的普遍认可。水产系“淡水鱼类养殖学”为省级示范重点课程,设有渔业技术综合建制实验室,建有先进的校内现代科研教学基地、名优水产动物研究所、水产科技服务部等附属机构。现有教职工33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21人,聘请校外知名教授4人,有博士11人,硕士14人。水产系设有水产养殖学、水族科学与技术两个本科专业并开展硕士研究生教育,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600余人。

水产系以水产养殖为特色,以水族科学与技术为增长点。水产系与国内外20多家水产界著名大型企业和科研单位建立了联合培养(水产高级实训班)、订单培养(企业直通人才)、定点实习、科学研究等合作关系。重庆水产学会观赏鱼分会挂* 我系,中国水产学会在我系首建“中国水产学会西南大学学生会员工作站”,会员已愈千人,活动丰富多彩,成为全国水产院校的楷模。

水产系以培养现代水产养殖、水族业高端管理与科技人才为主要目标,突出实践型、创业型、研究型人才的培养,以创新实践为鲜明特色。水产系学生就业渠道广,就业单位遍及科研院所和国内外知名大中型企业及国家机关等,用人单位争招毕业生现象持续火爆,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均在98%以上。

为了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增强对社会的适应能力,水产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开设了水产养殖学专业“高级实训班”,同时设置分专业方向教学模块。学生在3年内完成校内课程教育及毕业论文,最后1年学生根据选择的专业方向接受不同的定制培养,“高级实训班”学生将在我系与国内外知名大中型企业建立的联合培养实训基地完成实践教学环节,加速成为企业所需要的专业人才。

西南大学荣昌校区水产系以水产养殖学科为特色,尤其是在水产动物繁育及病害防治等方面具有学科优势。水产系水产养殖学科确定为四个学科方向:即水产动物增养殖、水产动物病害防治,水产动物营养代谢与饲料,渔业资源与水环境。

水产动物增养殖:将在长江上游名优经济鱼类的驯养及人工繁育、名优水产动物种质资源创新、原生观赏鱼资源开发等方面形成主攻方向,并向长江上游经济鱼类和观赏鱼类的细胞工程育种和转基因育种等方面拓展。

水产动物病害防治:将进行水产动物主要病害防治 *** 及药物研制等方面的系统研究,保持以中药防治鱼类疾病为特色的研究工作优势。

水产动物营养代谢与饲料:将对水产动物代谢及营养需要、名优鱼类饲料和添加剂等进行研究及开发。

渔业资源与水环境:将对长江上游渔业资源调查、渔业生态系统与可持续利用、水体污染的生物学评价和治理等开展深入研究 自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四川农业大学多位教师开始从事鱼类分类学、鱼类饲养与生殖生理调控、水生动物的疾病防治和水生动物营养与饲料等方面的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鉴于我校在水产领域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基础和人才培养条件,1999年被批准成立水产养殖专业并于同年成立水产养殖实验室,2003年获得水产养殖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学科点被纳入国家“211”工程三期建设,2008年10月被批准为四川省重点(培育)学科。

随着学科发展,专业实验课程逐渐增加,原水产养殖实验室逐渐向课程实验室分解,先后成立了鱼类生物学、水生生物学、水生动物营养与代谢、水产动物病害诊断与防治、鱼类遗传与繁育、渔业环境与生态等6个课程实验室。课程实验室的成立有力地促进了课程教学的改革,提高了课程教学质量。2003年学校改革实验教学管理,将水产类各课程实验室和实习渔场进行整合,成立水产类实验教学中心。中心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模式,统一组织实验教学,领导和实施实验教学改革。

通过学校及国家“211工程”对中心建设的投入,中心的实验教学条件不断改善,积极满足本科生扩招后的实验教学需要。实验中心现有使用面积5200m2,仪器设备370余台件,总价值662余万元。

中心形成了年龄、知识结构合理的教学梯队。现有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26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9人,讲师和实验师8人,助教1人,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22人,平均年龄约为41岁。 经过几年的持续建设,水产类实验教学中心在教学队伍、教学条件、教学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效果和管理体制等方面已逐步成熟,已经具备较强的实验教学平台体系,成为我校水产类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实验教学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