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人才和管理人才能职业贯通吗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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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专业当积累重庆技能人才与职称贯通了一定重庆技能人才与职称贯通的经验后都可以向相应重庆技能人才与职称贯通的管理人才方向发展。

[重庆市]重庆技能人才与职称贯通,职称和职业技能等级贯通

四川和重庆职称互认,在此地职称是如何评定的呢?

据媒体报道四川省和重庆省现在联合发文,就在职称上面互称自己工作的关系,通过很多事项进行更加明确,包括四川省的社会保障部和重庆市的社会保障部都颁发了高级证书。有很多专业的技术人员在无需审品或者确认之中来承担高级职称。

四川和重庆职称互认

为了连贯经济代表建设精神的讲话,现在有很多人觉得在职称合作方面要进行工作落实进一步的流动要减少评价,为了商业化更优秀的环境,也为了促进两地经济的发展,所以提供很多人才的支撑。现在四川和重庆两个地区共守协同职称互认。

新的改革

在四川省和重庆市都有明确完善职称互认的机制,现在两地省级资源部保障,已经将高级证书发给那些技术人才比较优秀的人,跨地区或者是跨单位,都无需申请或者确认。申报一级职称的时候,肯定要将原证书上级申报,中级以下的职称要互认工作,由此可见相关部门还有企业对于此次事件的重视和执行。

在完善之后互认机制也认真贯彻总代表双经济的圈内建设虽然讲究精神和政策,但是也能认识到两地之间的保障。单位的流动没有评审或者确认确实给用人单位非常的择优聘用,希望积极乡村人的振兴有关部门极力推动巩固脱贫成果,实现结合实际。做好防范工作,可能就是我们平时最常态的要求,主动做好每一个政策的宣传,让每一个技术人员得到美好的政策,完善自己新的变化,新的要求,最后终结评审业绩的展示等等都可以通过远程评审,确保特别安全的前提下也可以让自己的工作非常有序。国家不断的发展,才会让地区更加的优秀,更加的推进专业的技术,才能启动世界的进步。

2019年重庆中职本科对口贯通3+4分段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重庆市中职学校与本科院校对口贯通“3+4”分段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全国职教工作会议精神重庆技能人才与职称贯通,服务我市五大功能区建设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加快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完善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开辟应用技术人才系统化培养新渠道,确保中职学校与本科院校对口贯通“3+4”分段人才培养试点取得预期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内容

引导和选拔部分学习成绩优良的初中毕业生,进入试点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学习3年后,经转段考试合格,转入对口的本科院校学习4年。7年学习期间,由试点本科院校、中职学校合作建立文化基础、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课衔接贯通的教学体系,系统培养本科层次专业理论扎实、技术精湛的应用技术人才。

二、试点范围

(一)试点学校。

服务五大功能区战略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以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优质职业院校为主。首批试点由3所应用技术本科、10所国家中职示范学校承担(名单见附表),探索经验后适时逐步扩大范围。

(二)试点专业。

试点专业应紧密对接我市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及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发展需求,且是人才培养技术含量高、培养周期较长,需要本科院校、中职学校发挥各自优势,在文化基础、技术技能训练和综合素质培养上整体设计、分工合作、系统培养的专业。

(三)招生对象。

面向具有三年以上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

三、管理体制

(一)计划管理。

试点院校共同确定招生计划后,报市教委审定。

(二)录取管理。

根据中职学校与本科院校对口贯通“3+4”分段人才培养试点招生录取管理有关规定,按照自愿、择优选拔原则进行招生考试录取相关工作。录取工作与当地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统筹推进。

(三)经费保障。

1—3年级,执行中等职业教育相应资助政策和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4—6年级,执行高校生均拨款标准和收费政策。

四、转段考试

(一)过程考核。

1.过程考核组织。凡列入“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学生,均要参加试点院校的过程考核,考核合格方可参加转段考试。过程考核方案由试点院校共同制定,包括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结果公示办法等,报市教委备案后,在学生入学之一个学期向学生公布。具体考核工作由试点院校组织实施。

2.过程考核主要内容。思想品德情况;学习情况,包括按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课程方案中职阶段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习情况(含初次考试成绩情况和补考成绩情况);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包括企业实习),参加市级和国家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获得技能证书的情况;身体健康状况及其重庆技能人才与职称贯通他体现学生特长和全面发展的情况。

(二)转段考试。

1.在中职学习阶段的第六学期,对过程考核合格的学生进行转段考试,考试合格的学生方可转入试点高校继续本科阶段的学习;考试不合格但达到中职毕业水平的,颁发中职毕业证书。转入本科阶段的学生,不得转学、转专业。完成本科阶段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本科院校毕业证书。对未能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不符合毕业条件的,按照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2.转段考试包括文化课考试和技能考试两个部分,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纳入当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统筹管理。

五、试点工作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教委成立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项目协调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职成教处。对办学资格、专业点设置、招生计划等进行审核。加强对试点院校改革试点经费和政策支持力度,有关项目和专项经费的安排向试点院校倾斜。

(二)加强教学管理。试点院校要根据本科层次应用技术人才培养需求,对接相关职业(行业)标准和职(执)业资格鉴定考核要求,吸收行业、企业参与,认真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和分阶段目标。

由本科院校牵头、中职学校积极配合,整体设计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学计划、质量评价机制等,统筹安排对口专业理论知识课程和技能训练课程。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既要相对独立,又要有序衔接。学生完成中职阶段学习后应具有相应的职业技能和文化水平,并具备继续接受高一阶段教育的良好基础。

试点院校要选拔学科(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参与试点工作,联合组成试点教学团队。本科院校要加强对中职学校的教学指导及教师培训培养,建立教师互派和定期互访制度。

(三)加强质量监控。市教委定期对试点院校进行教育教学督导、检查,建立健全中职学校与本科院校对口贯通“3+4”分段人才培养改革评估体系,完善评估办法,加强评估考核。

(四)加强过程管理。建立中职学校与本科院校对口贯通“3+4”分段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动态管理机制。对试点工作保障有力,教学管理、教学质量、办学条件不断提升的试点院校,积极支持发展;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减少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

(五)规范办学行为。中职学校与本科院校对口贯通“3+4”分段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招生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按规定招生。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取消“3+4”办学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初中毕业生填报升学志愿前,市教委应将“3+4”招生计划在初中学校、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及其重庆技能人才与职称贯通他公共媒体发布,向社会和考生说明招生政策。严禁任何学校利用虚假广告招揽学生,引发社会不稳定。

附表

中职学校与本科院校对口贯通“3+4”分段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院校名单

一、应用技术本科院校(3所)

重庆科技学院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

二、中职学校(10所)

重庆市立信职业教育中心

重庆工商学校

重庆市渝北职业教育中心

重庆女子职业高级中学

重庆市龙门浩职业中学校

重庆市旅游学校

重庆市巫山县职业教育中心

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

重庆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

重庆市工业学校

附件3

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项目协调小组

成员名单

一、组长

市教委主任周旭

二、副组长

市教委副主任牟延林

市教委副主任黎德龙

市教委副主任邱可

市教育考试院院长黄腾蛟

市教委副巡视员隗建勋

三、成员

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处长刘云生

市教委发展规划处处长姚友明

市教委财务处处长刘宏伟

市教委基教处处长邓沁泉

市教委高教处处长蒋后强

市教委招生考试处处长胡斌

市教委学生处处长奚弟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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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贯通何_执行

2018年。

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贯通发展是一个人才评价问题,就是评价人才,在评价中实现贯通,在职业发展上构建更畅通的渠道,这项改革始于2018年。

到2019年有13个省开展了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有1826名高技能人才取得了相应职称。职称和职业技能等级已经实现贯通,2020年有更多的省在实施。

还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选树贯通工作中的好典型、先进典型,进行进一步宣传推广。希望能借助咱们的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们关注这个问题,进一步推广好的做法,进一步扩大覆盖面。

二是指导各地做实做好贯通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专业的对应参考关系,要把这个对应参考目录建立起来,重点解决高技能人才参评标准、实际工作表现与职称评定之间的对接问题。

三是扩展延伸贯通的领域。目前,我们已经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工作已经结束,近期要下发,预计12月会出台。我们准备把贯通领域延伸到技术技能融合发展的多个职称序列中。

大家知道这次全国技能大赛中,其实很多项目在技术技能上都是融合的,所以我们在这方面还会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的发展。

证书可以直接对应职称?职称与职业技能可以“互评”?

2019年2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发布《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

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工程技术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增设正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按照两类人才贯通条件大体平衡、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的原则,搭建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成长立交桥。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可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可免于理论知识考试,注重技能水平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工程技术人才各层级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助理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坚持科学评价。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分类制定评价标准,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突出技术性、实践性和创新性,鼓励工程技术人才多出原创性高水平成果。

科学对待论文、论著等研究成果,科学引文索引、核心期刊论文发表数量、论文引用榜单和影响因子排名等仅作为评价参考,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可“一票决定”。

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根据需要自主确定。

1、职称等级:

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

员级职称--技术员

助理级职称--助理工程师

中级职称--工程师

副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

正高级职称--正高级工程师

2、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

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

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

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

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3、改进评价方式:

建立以同行专家评议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社会和业内认可。

综合采用考试、评审、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确保非公有制领域工程技术人才平等参与职称评审。

研究生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

4、各层级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

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

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

助理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

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5、加快推进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探索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网上查询验证。

6、在条件成熟的工程技术领域,探索开展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

7、国家增设正高级工程师之前,各地自行试点评审的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要按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程序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