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怎么转评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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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等精神,国家职业资格和职称的对应关系为:
1、一级(高级 *** )相当于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副教授;
2、二级( *** )相当于经济师、工程师、讲师;
3、三级(高级)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助教;
4、四级(中级)相当于技术员;
5、五级(初级)相当于助理技术员。
重庆报考执业药师要什么条件?
重庆报考执业药师要什么条件?根据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规定,报名执业药师需至少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学历。同时还要符合工作年限,具体如下: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从2019年开始,相关专业比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在报考条件上,要求“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即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取得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报考执业药师应具备什么条件
执业药师报名条件:免试条件(两科)
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1、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2、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注意: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
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 *** 、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2022年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一共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门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重庆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重庆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如下:
条件:
博士: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6个月。
工程类硕士: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硕士/双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本科/学士学位:毕业满5年,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大专:毕业满7年,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中专:无参评资格。
流程:
1、市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个人——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
2、区县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个人——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
3、非公单位人员、流动人员、自主择业军队干部:
(1)档案在重庆的。个人——所在单位——人事 *** 机构——人事 *** 机构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
(2)档案在异地的。个人(持异地查档记录)——所在单位(与参保单位一致)——参保地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规定,其中,工作单位、档案存放均在重庆的,须有1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市内外可连续计算);工作单位在重庆、档案在异地的,须在重庆工作1年以上(以社保参保记录为准);工作单位在异地、档案在重庆的,须在重庆存档1年以上(以存档记录为准)。
职称改革办公室执业资格与职称互认在重庆实行没有
目前重庆职称改革办公室就只评审颁发职称相关重庆执业资格和职称的证书吧
另一个执业资格证书不是他们发重庆执业资格和职称的
这两种证书之间也不能相互认证重庆执业资格和职称的重庆执业资格和职称,都属于不同类别的
满意还请采纳重庆执业资格和职称,谢谢
重庆一建和职称对应
重庆一建和职称对应: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或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而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或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但是还是需要结合行业队伍发展需要,取得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等10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
职称对应制度须知
工程技术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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