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职改办2022年职称评定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印发《重庆市2022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于11月启动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重庆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转业择业 *** 干部都可以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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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专业技术人员来说,申报职称时除了工作业绩、学术论文,继续教育学时也不可忽略。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继续教育学时与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和职称评定等息息相关,所以专技人员在申报职称时一定要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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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专技人员需要学习什么?完成多少学时?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问:专技人员可以在哪里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公需科目学习采取线上培训的方式,专业科目学习也可以通过远程教育完成。专技人员可以通过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 培训入围备案学习平台重庆人社培训网()进行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习。在重庆人社培训网平台提供的学习内容中修完学时即可认定为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问:专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流程?

(一)注册/登录

进入重庆人社培训网),进行注册或登录。

(二)选课学习

1.在在线学习中心一栏选择公需科目/专业科目进入。

2.选择对应年度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培训,购买并进行学习。

3.学习完成可在线查看、下载和打印培训证书。

问:学习过程遇到问题怎么办?

遇到问题请联系重庆人社培训网:

(一)帐号注册、登录、证书打印问题咨询:400-023-9229,按1选择登陆注册问题。

(二)政策咨询:400-023-9229,按2选择政策咨询。

(三)学习进度等学习过程技术问题咨询:400-618-7500,按2选择售后服务。

外地职称转回重庆

在外地评审的技术资格(职称)转回重庆,依据的主要政策是渝职改办【2010】73号文件,即《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重庆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渝职改办〔2009〕153号),结合实际,就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等有关问题进行了规定。

1.专业技术人员(含部队专业或自主择业调入地方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后,其专业技术资格不变,但属不同职改部门审批的,应在调入单位试用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由各级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对原有专业技术资格进行重新认定。

2.确认高级资格须报市职改办审批,确认中、初级资格由各区县职改办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批。其资格取得的时间按原评审委员会通过的时间计算。

3.在国家或我市对某专业实行“以考代评”前,经评审取得的资格,由调入地职改部门发文确认其资格;在我市对某专业实行“以考代评”后,经外地职改部门评审取得的资格,由调入地职改部门发文确认其资格。办理国家或我市“以考代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其手续时,不再重新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确认专业技术资格,不受单位岗位数限制。办理确认手续需准备的材料包括:(1)《关于重新确认XXX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请示》;(2)《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3)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部队专业或自主择业人员提供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报告表》)。

职称转评最新规定

因工作岗位变动、新旧岗位所对应职称不属于同一系列(专业)的重庆市关于转评职称的规定,应当进行转评。未经转评的人员重庆市关于转评职称的规定,不得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职称重庆市关于转评职称的规定;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重庆市关于转评职称的规定,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考试或评审,并按新系列(专业)标准条件申报材料。

2.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时间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年限累计计算。

                                 

                                 

重庆市教师职称小一如何转评为中二?

一、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1、市属各高等院校、委属单位必须在9月21日前报送教师、实验技术各级职务申报评审材料。2、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其他委托评审单位必须在9月28日前报送教师、实验技术各级职务申报评审材料。3、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下放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权限及简化资格考试证书发放程序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12号)的有关规定,申报教师和实验技术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由本人申报、单位审核、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后直接报送市教委职改办;对部分特殊情况申报者(如破格申报等),须由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先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送市职改办审查同意后,再送市教委职改办(市属高校和委属单位仍由市教委职改办统一报送市职改办)。4、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仍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材料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教职改〔2004〕38号)执行。根据我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实际需要,凡申报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各级职务者按照《重庆市( )系列(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3)填报;凡申报高等学校教师、实验技术各级职务者按照《重庆市(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系列(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4)填报。5、2006年修改后的“重庆市教育系统各专业技术职务报名系统软件”继续使用。下载地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页/〔最新通知〕栏目/查看全部内容/第三页《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关于下载2006年教育系统职称评审新报名系统的通知》)。二、关于新批准成立的高等职业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职务申报评审1、新批准成立的高职院、高专学校应严格在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有计划地完成由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向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过渡。2、高级讲师转评副教授问题。仍按照渝教职改〔2004〕40号文件执行,即凡从事高等职业教育1年及以上并且取得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职务且在任现职期间在正式公开刊物上(不含内刊、增刊)公开发表申报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专著1部)及以上者可以申请转评副教授。3、其他条件仍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高等职业学院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改〔2001〕30号)文件执行。三、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申报评审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委关于我市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教师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渝职改办〔2005〕95号)精神,从今年开始,职业高中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纳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参加申报和评审。由普通中学教师专业技术各级职务系列转评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各级职务系列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确认、转评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01〕285号)文件执行。四、关于中专、中学研究员级教师申报评审有关问题1、中专研究员级教师职务的申报和评审。其申报范围、对象、条件、推荐名额等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提高有突出贡献的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职务工资待遇申报评审工作的意见》(渝职改办〔2002〕262号)文件执行。2、根据《重庆市申报中学研究员级教师教学实绩考评办法》(渝教职改[2001]23号)精神,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委属单位的考评推荐及公示工作务必在2007年6月22日前完成。6月29日前将申报参加今年市级教学实绩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报送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党群工作部。7月初组织专家进行教学实绩考评。五、关于市属高校、委属单位报送教师、实验技术以外其它系列的委托评审工作各市属高等学校和委属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相关评委会关于申报材料和评审条件等要求,及时报送教师、实验技术以外其它系列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申报材料,由我办进行初审同意,出具委托评审函后再报送相关评委会。六、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贯彻渝职改办〔2007〕53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解答1、关于对免试条件及要求中第(八)条:“取得外语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者”的理解。此条所指对象是渝职改办[2005]99号文件规定的“高校、中专校外语教师和翻译人员应报考第二外语,并对应规定类别和级别降低一个考试级别报考”、“中小学外语教师可在适用范围规定类别和等级基础上提高一个考试级别报考之一外语,或降低一个考试级别报考第二外语”这两类人员。现在这两类人员中只要符合“取得外语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条件者,即可免考职称外语。2、关于对免试条件及要求中第(十一)条:“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时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者”的理解。 此条所指对象是指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职称外语、计算机及继续教育要求的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1]266号)文件中“考试等级及适用范围”(表格)里面A级适用范围第1条:“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高级(正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者”。由于这四个系列是当时政策规定申报正副高级都要求考A级外语,这四个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副高级职称时已经按照当时的规定考过A级且合格((2000年以来),因此,现申报正高级职称,可以免考外语。其他情况一律不属此条免考范围。3 、对于1981年12月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副高级及其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职务,2006年和2007年3月参加了考试的人员其成绩今年申报职称仍然有效。其中2006年的成绩使用有效期至2007年12月31日止;2007年3月的成绩使用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止。特此通知附件:1.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 重庆市教委职改办2007年主要工作安排表

 3. 重庆市()系列()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

 4. 重庆市(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系列()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

转系列评审职称规定是什么?

需要满足一定要求才可以转评的,所以很多时候没有重要的原因是不轻易转的。接下来,根据这个问题详细的说说:

1、因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需转换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的人员,必须取得全区范围内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所转换系列的学术学识基础理论相同或相近。

在现转换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胜任本岗位工作,按规定程序提交学历、外语、继续教育、计算机证书、论文和业绩成果提交相关系列评委会验收确认。

对跨系列(专业)基础理论不同的,须按评审条件重新参加评审。经评委会验收确认和评审通过的人员,下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和换发证书。

2、转换系列后从事相同和相近专业工作,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其任职资格年限可合并计算。转换系列前后经合并计算达到所转系列规定的任职年限后,副高申报正高延长两年,中级申报副高延长一年。

工程系列职称转评政策如下:

1、同级转评须转岗满1年后方可申报评审,转评后须工作满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原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2、专业技术人才可自主申报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职称,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个系列(专业)职称。

3、涉及“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按有关规定执行。

重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怎么转评职称

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转评职称。

根据国家、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等精神,国家职业资格和职称的对应关系为:

1、一级(高级 *** )相当于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副教授;

2、二级( *** )相当于经济师、工程师、讲师;

3、三级(高级)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助教;

4、四级(中级)相当于技术员;

5、五级(初级)相当于助理技术员。

[重庆市]重庆市关于转评职称的规定,重庆市关于转评职称的规定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