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主城区有多少人口

据《重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数据,2020年11月,重庆市常住人口为32054159人,主城都市区常住人口为21122370人,在重庆各区县人口排行中,渝北区常住人口分别是2191493人,是重庆人口最多的区县。也是重庆主城区人口最多的区,其次是万州区、九龙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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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万州区是重庆非主城区人口最多的区,常住人口是156444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的数据相比增加了320.80万人,增长11.12%,年平均增长率1.06%,比2000年到201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上升了0.94个百分点,全市人口10年来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主城都市区人口占65.90%

人口区域分布方面,主城都市区人口占65.90%,其中,中心城区人口占32.27%,主城新区人口占33.63%;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人口占25.16%;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人口占8.94%。与2010年相比,主城都市区人口所占比重上升4.73个百分点。

中心城区人口所占比重上升6.42个百分点,主城新区人口所占比重下降1.69个百分点;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人口所占比重下降3.84个百分点;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人口所占比重下降0.89个百分点,人口向经济发达区域特别是中心城区进一步集聚。

以上内容参考 重庆市人民 *** -重庆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出炉” 10年来重庆人口增加320.8万人

重庆流动人口管理办事指南

按照《重庆市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规定》(市 *** 139号令)之规定,年满16周岁拟在暂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人员,应在到达暂住地3日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主动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设立的暂住人口登记窗口或登记站(点)申报暂住登记。

一、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就学、出差等暂住人员只作暂住登记,不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

二、务工经商和社会办学招收的学员等暂住人员应提交本人近期照片2张,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公安机关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目前,我市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有两种:

一种为纸质证,针对农民工,有效期为5年。

一种是磁条式防伪居住证,针对户口在城镇的暂住人员,有效期为1年。

[重庆市]2017重庆流动人口职称,2017重庆流动人口职称评审公告

重庆的人口有多少?

截止2019年12月,重庆常住人口3101.79万左右。

重庆,简称“渝”。中西部唯一的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 、超大城市、国际大都市,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金融、科创、航运和商贸物流中心, 西部大开发重要的战略支点、“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重要联结点以及内陆开放高地; 既以江城、雾都、桥都著称,又以山城扬名。

开州区是除了面积重庆更大的区,同时也是重庆的人口大区。因为人多,也导致开州区成为外出打工之一大区,不少的开州区人到沿海城市去工作,赚钱回来建设家乡。

开州区作为重庆更大的区和人口大区,近年的发展也算上是顺风顺水,虽然赶隔壁的万州还是相差甚远,但作为一个贫困县发展到今天确实非常不易。

扩展资料

重庆的地理位置重要性

1、重庆地处中国西南部,东邻湖北、湖南,南靠贵州,西接四川,北连陕西。

2、重庆是中国西南地区融贯东西,汇通南北的综合交通枢纽。重庆地处盆地东部,地形由南北向长江河谷倾斜,地貌以丘陵、山地为主,其山地占76%;气候冬暖春早,夏热秋凉,长江横贯境内,流程679公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庆

重庆落户政策是什么

 为适应重庆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城市布局2017重庆流动人口职称,促进人口有序流动、适度集聚和社会融入,保障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按照国务院和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重庆对2016年7月出台的《重庆市户口迁移登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2017重庆流动人口职称了调研修改。

“新办法”沿用“办法”框架结构,共七章二十八条。即之一章为总则,第二章至第六章为务工经商、直系亲属投靠、人才、学生、其他五类户口迁移条件规定,第七章为附则。其中,对务工经商、人才、学生、其他四类户口迁移和附则作出了调整修改。

(一)务工经商落户

遵循“放开放宽”原则,按照重庆构建“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格局,设置差别化落户条件。

1、放宽在主城都市区的主城区务工经商类落户条件,将务工及社保年限由更高5年统一放宽到3年、投资创业年限由2年放宽到1年;

2、取消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投资创业落户1年以上的年限限制,不再作年限要求;

3、取消“一区两群”各区域内跨区(县)务工经商落户年限限制,实现户口通迁。

(二)人才落户

拓宽范围,在原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在本市就业的专科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基础上,将在重庆市就业的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一并纳入人才落户类,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申请落户。

(三)学生落户

取消本市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时间限制,保障农村升学学生到城镇落户应落尽落,将原申请落户只能在入学当学期办理,宽延至在校就学期间均可申请办理。

(四)国有企业职工落户

“新办法”明确将国有企业职工落户纳入,对其迁移登记统一进行了规范。

二、购房政策

1、我市暂未实施限购政策,工作社保和户口不在重庆也可以买房,根据《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针对“三无人员(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需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2、关于非首套购房,在购房首付比例、银行贷款利率方面会有相应的上浮,详情建议您咨询拟购房开发商和拟贷款的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方面,2017年5月我市出台的《关于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的通知》文件规定“暂停受理主城区范围内非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因此在主城区购买二套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重庆流动人口管理

按照《重庆市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规定》(渝府第139号令)之规定,年满16周岁拟在暂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暂住人员,应在到达暂住地3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主动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设立的暂住人口登记窗口或登记站(点)申报暂住登记。

一、登记办证

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就学、出差等暂住人员只做暂住登记,不办理《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务工经商和社会办学招收的学员等暂住人员应提交本人近期照片2张,办理《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

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和申领居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和申领居住证;也可以由本人携带单位或者雇主出具的务工及居住证明直接申报暂住登记和申领居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和申领居住证;也可以由本人携带租赁合同直接申报暂住登记和申领居住证。

对手续齐全的,公安机关应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备案延期

《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为一人一证,免费办理,有效期为5年,实行每年登记备案 制度 ; 1年期届满后须在30日内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备案,逾期不登记备案者,将视该证为无效证件,须重新登记办证;5年有效期届满后需继续居住的,应当在期满前办理延期或换证手续。

三、变动迁移

暂住人员办理的《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在有效期内跨区、县(自治县)变动暂住地址的,须在10日内到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免费进行登记备案,不再重新办证;逾期不登记备案的视为无效证件;《居住证》由持证人妥为保管,随身携带,以备查验。遗失、损坏的,应及时补领、换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