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副校级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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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科以上学历重庆九龙坡职称申报,任中学一年以上教研组长重庆九龙坡职称申报,年级组长重庆九龙坡职称申报,有任教研员、局机关干部经历重庆九龙坡职称申报,中学一级以上职称,45岁以下,符合以上条件才能申请入职九龙坡副校级。

[重庆市]重庆九龙坡职称申报,重庆市九龙坡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建议下放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权,你认可这项建议吗?为什么?

两会期间重庆九龙坡职称申报,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下放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权到学校,优化中小学教师职称指标分配。她同时建议,在实际评审中,要进一步完善教师职称评审方式,强化现场实践评价,让教师职称评审更具真实性,凸显教师教育教学重庆九龙坡职称申报的专业水平。另外,刘希娅代表还建议优化中小学教师职称指标分配。职称指标向偏远地区学校和教育教学改革成效丰富、优秀教师数量多重庆九龙坡职称申报的学校倾斜,以促进乡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发展,同时调动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的热情,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当职称与教师工资、福利等挂钩,承载的东西过多时,一定程度上就会带来一些弊端,近年来,国家和教育部门不断出台政策,进行改革。2021年刚开年,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意见》提出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职称评审可按规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可不受所在学校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2020年10月, *** 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方案要求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2018年,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部署,进一步推进城镇教师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必要条件。

职称制度设置的初衷是为教师职业发展提供阶梯,在教师整个职业生涯中形成一种持续的激励。评职称是一种激励方式,但不应该是唯一的激励方式,有专家建议,可以建立“激励组合”,除职称晋升外,还要有管理职务晋升、名誉称号评选、外出培训机会提供等很多其他激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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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公开 *** :63061986、63061994

办公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在渝就业管理政策。

(四)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完善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五)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

(六)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牵头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措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公)伤和离退休政策。

(八)牵头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和教育培训工作;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政策性安置工作。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领导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荣誉和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

(十一)拟订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 *** 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回)渝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地区、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四)承办市 *** 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机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