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怎么样

重庆工商大学挺不错的。

微信号:jy002002007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重庆工商大学始创于1952年,2002年由原渝州大学和原重庆商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具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法学、理学、艺术学等学科的高水平财经类应用研究型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重庆市国际人文特色高校。

学校现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0个国家“一流专业”,29个重庆市“一流专业”,5个市级特色学科专业群、22个市级特色专业。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2个市级“一流学科”,14个市级重点学科;智能商务、智能金融2个重庆市“人工智能+”学科群;工程学、化学、材料科学进入ESI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排名前1%。

人才培养:

现有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研究生3万余人,人才培养层次实现了从专科—二本—硕士研究生,到二本—一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重大突破;目前学校面向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港澳台地区招生,超过一本批次线或特殊类型资格线的优质生源数超过录取总数的90%,生源质量持续向好。

以上内容参考:重庆工商大学官网——学校简介

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奖励工作的通知

一、工作组织

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和奖励工作由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进行统计和初审,研究生院进行复核,学校审定和奖励。

二、成果登记

(一)登记人员范围

取得重庆工商大学学籍的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含来华留学研究生)。

(二)登记成果类型

科研成果登记应包含研究生在读期间已发表见刊的学术论文(含一般期刊、增刊等)、出版的学术专著、获得的授权专利、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得的科研奖励等。

注:研究生在科研成果中排名不为之一者,也应在科研管理系统中登记。

(三)成果取得的时间界定

所登记成果应在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5月1日之间取得。凡不是在该时间段内取得的成果,也可补登记,但不能作为本年度成果奖励的范畴。

(四)成果登记和审核方式

所有成果必须由研究生本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于2017年5月12日前在系统中完成科研成果信息的录入和校对,并提交研究生导师和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审核,同时将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处。

研究生导师和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要及时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对研究生所提交的科研成果信息和成果原件进行审核和确认。

三、成果奖励

(一)成果奖励范畴

1、根据《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14]3号),学校只奖励符合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条件、之一署名单位为重庆工商大学且本人为之一作者的科研成果,由获奖人根据合作研发人员的实际贡献对奖金进行合理分配。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工商大学关于贯彻落实服务科研创新新政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重工商大〔2016〕106号)文件规定,对于研究生本人是之一作者,导师是通讯作者的成果,由研究生和导师商议分配方案后报培养单位,培养单位核实后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奖金部分的发放,由社科处、科技处负责导师奖金部分的发放。

2、奖励成果应在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5月1日之间取得。

(二)成果奖励申报、审核与发放

1、拟申请奖励的科研成果须由研究生本人根据《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管理办法》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和校对。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

2、研究生本人自行核算分数及奖励金额,填写《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申报汇总表》,于5月15日前连同成果原件交研究生秘书处。研究生本人是之一作者,导师是通讯作者的成果,另需填写并上交《导师与研究生联合署名论文奖励申报及奖金分配表》。

3、研究生秘书根据《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管理办法》对申报材料和成果原件进行审核。于2017年5月19日之前,连同成果原件,将汇总后的《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汇总表》、本单位《导师与研究生联合署名论文奖励申报及奖金分配表》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

4、研究生院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学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社科处、科技处)对科研成果进行复审和界定。

5、学校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领导小组审定获奖名单,在规定工作日内进行公示。

6、公示无异议,则按学校财务规定发放研究生科研成果奖金(直接由财务处发放到研究生银行账户)。

(三)纪律要求

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相关事项说明

1、按照《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14]3号)及学校社科处、科技处相关规定,奖励标准为3000元/分。

2、MBA学员奖励标准由MBA教育中心确定,奖励金额由MBA教育中心自行发放。

联系人:董承婷

*** :62768482

附件:

1、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申报汇总表

2、导师与研究生联合署名论文奖励申报及奖金分配表

3、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管理办法

4 、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奖励申报模块主要操作说明

原文地址:

[重庆市]重庆工商大学职称转评规定,重庆工商大学转专业条件

重庆工商大学教务处登录入口

一、重庆工商大学教务处登录入口 重庆工商大学 教务处登录入口为 ,学生可以复制该网址到浏览器地址进入登录页面。

二、重庆工商大学简介

一、学校简介

重庆工商大学 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提升计划”重点支持高校、重庆市国际人文特色高校,是重庆市唯一公立的财经类普通本科高校。学校有南岸校区(含兰花湖片区)、江北校区、茶园校区(建设中)等3个校区,占地总面积2504.61亩。是重庆市“十佳园林式”“文明单位”和重庆市首批“美丽校园”。

二、办学历史

重庆工商大学 源出两脉,一脉为1952年创办的重庆机电工业学校,历经重庆机器工业学校、之一机械工业部重庆机器制造学校、重庆第二机器制造工业学校、重庆第二机械工业学校、渝州大学等发展阶段。一脉为1963年创办的重庆财贸干部学校,历经重庆财贸学校、重庆商学院等发展阶段。2002年两脉合并组建 重庆工商大学 。

三、党建思政

重庆工商大学 坚持,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结合学校的办学定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思想引领,努力做到把握育人规律和坚持党建原则紧密结合,先后荣获重庆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四、学科科研

学科建设。学校现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2个市级“一流学科”,10个市级重点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共6个学科上榜,其中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2个学科获B-等级,4个学科排名市属高校之一。根据2018软科“中国更好学科”排名,我校8个学科上榜。其中,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排位前25%。

科学研究。学校现有38个科技部、教育部及重庆市科研机构。近年来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国家社科重大招标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228余项。2018年,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3项,位列全国财经类高校第3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2项,其中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项目1项;获重庆市第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1项,重庆市发展研究奖12项,两者获奖总数居市属高校之一位;获重庆市自然科学二等奖2项。《西部论坛》杂志入选2019-2020年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

五、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700余人,博士学位教师8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近800人。有国家“*”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奖励计划人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和全国五一奖章获得者、全国师德先进个人等优秀师资。学校柔性引进了蒋庄德院士团队,获批建设1个院士工作站。

六、人才培养

本科生教育。学校有78个本科专业(71个专业招生),其中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9个市级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市级特色学科专业群、22 个市级特色专业。在《中国大学评价(2018)》中,学校2个专业进入A类专业,12个B+类专业。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有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虚拟仿真)示范中心、1个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改革试点项目,是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和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006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研究生教育。学校现有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14个专业硕士学位点,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三峡库区百万移民安稳致富国家战略人才培养项目(应用经济学),1个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特需博士项目”已招收7届共61名博士生。

七、社会服务

学校与多个省、市、区县建立了校地合作关系,与1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与NIIT、新道公司、太极集团等200余家企业深度开展产学研合作和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学校建有重庆金融学院。近年来,学校提交智库成果850余份,累计366项科技创新成果实现转移转化,2016年位列中国高校专利技术 *** 60强。1个教师团队获“2018年中国智库咨政建言地方贡献奖”。

八、国际合作。

学校与加拿大蒙特利尔高等商学院等10余所国际知名高校联合培养学士、硕士,与28个国家(地区)的近百所高校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开展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国际合作交流,被评为重庆市国际交流合作示范校、重庆市国际人文特色高校。设有两个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国际商学院和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

只要英语过4级,计算机过2级,就可以把重庆工商大学的3本文凭转成2本的吗?

不会重庆工商大学职称转评规定,英语过四级重庆工商大学职称转评规定,计算机过二级是拿学位证重庆工商大学职称转评规定的基本要求。是与学位证挂钩的

重庆工商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之一章 总则

之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政策与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 重庆工商大学 。

第三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四条 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于200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渝州大学和原重庆商学院合并组建而成。

第五条 办学性质和层次: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第七条 学校代码:11799。

第八条 学校办学基本条件: 重庆工商大学 始创于1952年,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具有鲜明财经特色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由中央和地方共建,以重庆市 *** 管理为主,被国家确定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提升计划”重点支持高校。

学校有70余个本科专业,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是重庆市“十佳园林单位”,占地面积2733.4亩,校舍建筑面积97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245.05万余册,中外文报刊2386份。

学校有教职工2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6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职工近800人,具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的教师近1200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25人。

第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 重庆工商大学 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 重庆工商大学 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 学校有教育部2006年核准的2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教外综函〔2006〕59号文件):国际商学院(教育部颁发的许可证编号为MOE50HKA02DNR20000002O)和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教育部颁发的许可证编号为MOE50NLA02DNR20030001O)。

第十一条 学校地址:南岸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董家溪)。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检监察、招生就业处、教职工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等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学校设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及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按相应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办学条件、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生源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批准和备案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报各省级招办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按国家关于来源计划编制的要求,预留本科计划64个(其中,预留艺术类专业计划9个,高水平运动员计划16个,其他本科预留计划39个)。用于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及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八条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在读期间公共外语只以英语授课。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学校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市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条 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具体情况由各省招办根据生源情况与学校在投档前商榷后确定。

第二十一条 按照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首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填报本校之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之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之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之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数不足本校在该省的招生计划数时,根据缺额的招生计划,按照投档顺序从高到低录取非之一志愿(或非之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若生源仍不足时,将不足部分的招生计划调剂到其它生源好的省。

第二十二条 对之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之一批投档)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兼顾专业级差的原则安排专业:

1.专业级差设置为“2、1、1、0、0”,即专业1-2志愿之间的级差为2分,2-3和3-4志愿之间的级差为1分,4-5、5-6志愿之间级差为0分。

2.对比较专业级差后分数相同时,专业志愿在前者优先;专业志愿相同时,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比较,分数高者优先;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依次比较,分数高者优先。

3.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按照录取规则,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

4.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因生源不足进档的非之一志愿(或非之一批投档)考生,学校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

第二十四条 对要求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排序录取的省份,按照其本省要求确定专业。

第二十五条 执行各省(市、区)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时,认可各省(市、区)招办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降分。确定录取和选择专业上承认各省(直辖市、区)的加分政策。

第二十六条 部分专业外语成绩要求(按照150分制,外语非150分制的情况下,折算为150分制):

英语、商务英语、法语和法语(中外合作办学)等四个专业的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110分及以上,要求参加当地省(市、自治区)组织的口试。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人力资源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等五个专业的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105分及以上。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等两个专业的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100分及以上。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等两个专业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60分及以上。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摄影、动画等专业的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50分及以上。

第二十七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联考成绩均应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

2.要求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对出档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成绩pide;文化总分)×40+(校考专业成绩pide;校考专业总分)×60]排序,择优录取;我校未组织专业校考省份,对出档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成绩pide;文化总分)×40+(联考专业成绩pide;联考专业总分)×60]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

3.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即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4.省级以上招生管理部门对部分专业的录取有强制性特殊规定的,以相应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专业分别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的基础上,对出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

第二十九条 体育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专业分别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的基础上,对出档考生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

第三十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第五章 收费标准、新生入学及奖助学金

第三十一条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准为准。各专业收费标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我校设有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长荣誉奖、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种学生奖学金,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建立了以“奖、贷、勤、助、减、免、补”为主体的助学体系,为学生提供大学生实践经营(集团)公司、学生助理等学校创业实践和勤工俭学岗位平台。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学校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400067

学校网址:http://

招生办 *** :023-62769696 023-62768134(传真)

监督 *** :023-62769741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http://acgozs2014.ctbu.edu.cn

第三十五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 *** 招生工作。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工

作委员会,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相关链接:

2015高考实用信息 | 2015高考试题及答案 | 2015高考作文题目 | 2015高考作文点评 | 2015高考 分数线预测 | 2015高考成绩查询 | 2015高考志愿填报 | 2015高考分数线 | 2015高考录取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