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的职称?

他本人考到什么职称就有什么职称资格,办公室是行政岗,不是专业技术岗,不聘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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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重庆市财政局职称办公室,重庆市财政局职称办公室地址

2022年重庆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流程有介绍吗?

重庆2022年度的中级会计职称报名工作已经开始,当前正在进行中,即将在一周后结束。对于还没来得及报名的人员来说,提前阅读报名流程能帮助我们减去不少麻烦,那具体来说,2022年重庆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流程有介绍吗?备考只做题可以吗?对于大家的以上两个疑问,高顿小编这里给您做出了详细解答,快来一起看看下文详情吧!

2022年重庆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流程可在“重庆市财政局”()上查看相关介绍。2022年重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9:00-2022年3月31日上午12:00,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24:00。为方便大家及时完成报名工作,以下为您具体介绍2022年重庆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流程。

入口在哪儿:

1.登录报名网站。在重庆市财政局公布的报名及交费时间内,登录重庆市财政局官网(),进入“重庆会计之家”点击“会计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2.完成注册报名。认真阅读报名公告后自行填报考试信息,完成注册报名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确认报名信息是否正确并由单位盖章确认。

3.报名资格审查。携带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继续教育记录、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到网上报名选择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进行资格审核。

4.完成报名缴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及时在规定时间完成交费,并确认报名状态是否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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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重庆市初级会计合格证书领取时间通知

关于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领取重庆市财政局职称办公室的通知

相关考生: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从2021年1月25日起前往原网上报名重庆市财政局职称办公室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领取(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领取对象

1、2020年度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重庆市财政局职称办公室,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

2、2019年度、2020年度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所有科目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

二、领取需携带材料

(一)初级资格证书领取:

1、本人领取: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高中(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应为2019年11月1日前)。

2、委托重庆市财政局职称办公室他人领取:应提供委托书、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中(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应为2019年11月1日前)。

(二)中级资格证书领取:

1、本人领取: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他人领取:应提供委托书、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各区县(自治县)证书发放地点及联系方式

万州区财政局咨询 *** :023-58379639、023-58379588,地址:万州区周家坝天城大道778号221室和223室

黔江区财政局会计监督科咨询 *** :023-79225923,地址:黔江区新华大道中段64号区财政局212办公室

涪陵区财政局咨询 *** :023-72208621、023-72225161、023-72257386,地址:涪陵区体育北路6号区财政局办公楼负1楼考点

渝中区财政局咨询 *** :023-63501111,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一号星河商务大厦一楼(渝中区行政服务中心一窗通办发证窗口)

大渡口区审批大厅咨询 *** :023-68835699,地址:大渡口区文体路126号区 *** 大楼后面(大渡口区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

江北区财政局会计函授学校咨询 *** :023-67728699、023-67739899 ,地址:江北区鲤鱼池157号

沙坪坝区财政局咨询 *** :023-65455192、023-65455325,地址:沙坪坝区财政局5楼会计职称考试办公室(沙坪坝区凤天大道15号)

九龙坡区财政局会计科咨询 *** :023-68780760,地址: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三村1号2栋3楼

南岸区财政局行政审批科咨询 *** :023-62988007,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广福大道12号南岸区 *** 行政中心B区2号楼2楼205窗口

北碚区中华会计函校北碚分校咨询 *** :023-68207167,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局1202办公室

渝北区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咨询 *** :023-67375028,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新城(西区)顺义路36号(春华别苑)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财政窗口

巴南区财政局会计科咨询 *** :023-62296313,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龙海大道6号财政局一楼102室

长寿区财政局会管科咨询 *** :023-40255126,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桃花新城民兴路103号(桃花新城新中医院旁)

江津区财政局会管监督科咨询 *** :023-81220449,地址:江津区圣泉街道圣泉路99号区行政中心

合川区财政局行政审批项目管理科咨询 *** :023-42823238,地址:合川区南办处希尔安大道221号446室

永川区会计考试培训中心咨询 *** :023-49896759,023-49895577.地址: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9楼财政局924室

南川区财政局会管科咨询 *** :023-71433525,地址:南川区南大街84号

綦江区财政局咨询 *** :023-48665661,地址:通惠大道红星国际广场A幢23楼1号函校2301办公室

大足区财政局会计科咨询 *** :023-43722227、023-43722089,地址:大足区龙岗街道报恩路230号璧山区财政局监督科咨询 *** :023-41430945,地址:璧山区璧城街道双星大道369号2号楼510室

铜梁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咨询 *** :023-45685990,地址: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营盘路39号

潼南区财政局产业发展科:023-81658087,地址:潼南区江北新城兴潼大道908 室

荣昌区财政局会计条法科咨询 *** :023-46773852、023-46788327 ,地址:荣昌区海棠大道七支路367号402

开州区财政局会计法规科咨询 *** :023-52222696,地址:开州大道中段173号

梁平区财政局财法会管科咨询 *** :023-53367103 ,地址:梁平区文峰路165号财政局308办公室(检察院对面)

武隆区财政局会管科咨询 *** :023-77705505,地址: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西路117号办公室505

城口县财政局咨询 *** :023-59223108,地址:城口县葛城镇南大街行政审批大厅财政局窗口

丰都县财政局会计科咨询 *** :023-70607007 ,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名山大道293号

垫江县财政局咨询 *** :023-74521350,地址:垫江县南阳内转盘财政局802办公室

忠县财政局会计科咨询 *** :023-54230310,地址:忠县忠州街道州屏环路40号

云阳县财政局会计监督科咨询 *** :023-55166137,地址:云阳县云江大道1600号云阳县财政局710办公室

奉节县财政局会计监督科咨询 *** :023-56565082 ,地址:奉节县乔木街30号财政局205、206室

巫山县财政局会管监查科咨询 *** :023-57691873 ,地址:巫山县净坛一路80号

巫溪县财政局会计科咨询 *** :023-51527345,地址:巫溪县马镇坝财政局办公大楼315室

石柱县财政局会计科咨询 *** :023-73327163,地址:石柱县南宾街道玉带北街2号财政局办公大楼414室

秀山县财政局会计管理中心咨询 *** :023-76678409、023-76670713,地址:渝秀大道19号财政局(612)

酉阳县财政局会计监督科咨询 *** :023-75558362,地址:酉阳县城北新区财政大楼504室(源泉新路6号)

彭水县财政局监督检查科咨询 *** :023-78449577,地址:彭水县十字街新世纪大楼4楼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重庆市初级会计合格证书领取时间通知的分享,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如果您想要重庆市财政局职称办公室了解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技巧、备考攻略等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及时关注本平台哦!

重庆市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 有哪些职称

有初级、中极、高级职称。

一、申报范围

重庆市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重庆市财政局职称办公室,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含党政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以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国家和我市已有政策规定除外)。

二、申报时间

为确保资格审查及申报评审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市职称改革办公室《2016年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此件可在“重庆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网”上查询)和我区实际情况,各单位按以下时段派专人向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报送相应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凡逾期报来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一)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时间(节假日除外)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按《2016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渝北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受理时间安排》(附件1)报送。

(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时间(节假日除外)

1、8月4日-8月25日

报送工程技术系列申报材料;

2、9月19日-9月20日

报送中职教师系列申报材料;

3、10月11日-10月13日

报送图书资料(初级)、群众文化(初级)、文物博物(初级)、党校教师(初级)等系列申报材料;

4、11月1日-11月3日

报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申报材料;

5、其他系列(专业)的申报时间请与各专业评委会或评委会挂* 部门联系,按各专业评委会要求的时间报送。其中,非公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送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公示。

三、有关程序要求

严格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规定》、《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规定》组织开展申报评审工作。其中,教育系统高级实行 *** 申报评审的,按市教委职改办规定执行。

(一)本人申报

1.申报人须向以下单位申报重庆市财政局职称办公室

(1)事业单位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报;

(2)国有企业人员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由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报;

(3)非公单位流动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后交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推荐上报;

(4)驻区中央和市外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委托我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应由其在渝更高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附件9),经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同意后送相应评委会挂* 部门;

(5)破格申报人员需先填写《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审核表》(附件8)按程序审核签章后方能申报(其中:申报高级资格须经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查同意,申报中级资格须经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查同意);

(6)外语、计算机免试申报人员应先填写《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审核表》(附件7)按程序审核签章后方能申报。

2. 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3.申报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附件4)、《重庆市 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5);

(2)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其中: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

(3)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贡献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具体材料要求参见《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要求》(附件2),所有材料要求用档案袋封装后,并于封面上粘贴《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

(4)为提高评审效率,保证评审质量,申报评审材料中的《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用A4纸打印,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外语和计算机成绩通知单(或合格证)、继续教育登记卡或继续教育登记证、获奖成果证明材料、论文、论著、学术技术报告、其他佐证材料等要求用A4纸复印;《重庆市 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一律要求打印,并用A3纸复印,其中:中小学教师(中初级)、工程技术(中初级)一式14份,图书资料(初级)、群众文化(初级)、文物博物(初级)、党校(初级)一式8份(申报材料另有要求的,按相关评委会挂* 部门的要求办理),所有申报材料请自行做好备份。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负责指导本单位人员申报,并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认真审查核对(复印件上由所在单位加注“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审核人姓名和审核时间”后加盖单位公章),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备。

对申报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各单位应通知申报人在限定时间内补充完善,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

各单位应结合申报人考核及履职情况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各单位应将拟推荐人员的《重庆市 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3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单位办公平台公示。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申报评审材料须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再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人事管理权限上报。

(三)部门审查

区级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按系列(专业)填写《重庆市申报-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名册》(附件6)并在本部门公众信息网集中公示3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申报评审材料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无区级主管部门的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区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非公单位档案挂* 流动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对经审查无问题的申报评审材料由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后在区人力社保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四)评委会挂* 部门受理材料

评委会挂* 部门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并做好登记。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评委会挂* 部门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评委会挂* 部门应一次性告知,在限定时间内未补充的(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补报)视为放弃申报。

(五)评委会评审

评委会挂* 部门须将申报人员名册汇总后送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未经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签章,各评委会不得开展评审工作。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在评委会评审前,按照“超员配置,随机抽评”原则,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执行评委参与当年的评审工作。评委会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可组织专业答辩或专业考试,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六)评审终止

出现以下情况评审终止,评审终止后,由评委会挂* 部门按程序返还申报评审材料(作为查证处理证据的材料除外):

1.在评审会评审前,接到投诉举报且查证属实的;

2.评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并被查证属实的。

(七)评审结果核准

评委会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委会挂* 部门应在评审工作结束5个工作日内向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报送《评审情况报告》、《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决情况表》(附件10)、《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分析表》(附件11)。

评审通过中初级人员名单由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或评委会挂* 部门在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高级资格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由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在“重庆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网”和高级评委会挂* 部门公众信息网公示)。

公示结束15个工作日内,公示无异议或查无实据的,评委会挂* 部门应将代拟的任职资格通知,报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印发。属委托评审的,由评委会挂* 部门向委托单位出具评审结果通知。

任职资格通知下发后1个月内,申报单位须将评定结果通知申报人,评委会挂* 部门应完善《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盖章手续并通知申报人或所在单位领取申报评审材料,逾期未领取的,如有遗失,责任自负。《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1份须存入申报人档案、1份存入单位文书档案。

(八)复审

有下列情形的,申报人可以申请复审:

1.未按规定程序评审的;

2.对申报人业绩、成果等材料存在明显误判的。

申请复审者须在评审结果公布后2个月内(超出时间的不予受理)提交书面复审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市人力社保(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后,送评委会挂* 部门组织复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同意后,送评委会挂* 部门组织复审。复审通过者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

四、纪律要求

(一)申报人

申报人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一个年度内通过正常申报渠道(不含各种认定“绿色通道”)只能申报一次专业技术资格,且不得以 *** 、挂* 、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对不讲诚信、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或违反有关规定的,经查实有以下情形的,尚未通过评审的,终止申报资格;已通过评审的,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收回已办职称证书,记入“失信黑名单”,5年内不准其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1.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获奖或成果证明材料造假的;

2.论文论著抄袭、剽窃的;

3.业绩材料严重造假的;

4.弄虚作假挂* 其他单位申报的;

5.其他严重违规行为。

(二)各级审查部门

单位推荐和区级主管部门、区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查要强化“真实保证”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有以下情形的,一经查实,记入“失信单位黑名单”,同时给予通报,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1.为申报人出具虚假证明的;

2.为挂* 本单位申报人员提供便利的;

3.故意不按规定层级和规定程序报送材料的;

4.审查材料把关不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重大违规行为。

(三)评委会及挂* 部门

各评委会应在规定的评审时间、评审范围和评审权限内,严格评审程序,坚持标准条件,确保评审质量,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有下列情形之一,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按有关规定限期予以纠正,追究相应责任:

1.超越评审权限,扩大评审范围,不坚持评审程序,不按规定越级收受评审材料等;

2.在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

3.擅自设置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4.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有关事项

(一)各单位、区级主管部门、区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评委会挂* 部门应积极做好职称政策宣传、解答、申报指导和培训工作。

(二)事业单位原则上应有空余岗位才能组织申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1.符合《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通过引进人才渠道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者;

2.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的专业;

3.应用型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申报;

4.在乡镇工作满30年现仍在乡镇工作,男同志58岁(195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及以上,女同志53岁(196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及以上,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及以上,符合中级职称申报条件者。

(四)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133号);继续教育要求按照原规定执行。

(五)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23号)相关规定,高级资格评审费每人420元,中级资格评审费每人240元,初级资格评审费每人120元。评委会挂* 部门不得再以答辩费、培训费、资料费、档案保管费等名目,扩大或提高收费标准和范围。

(六)根据工作需要,今年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对有关申报评审表格进行重庆市财政局职称办公室了修订。申报人和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有关填表说明认真填报。

(七)证书办理:各单位应在收到任职资格通知后至次年3月底前,为本单位评审通过人员申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基本信息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填写,区级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完善手续后报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办理。

材料报送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新城桂馥大道二支路18号(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7房间)。

详情可点击此网站了解

2011重庆会计职称报名地点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重庆市财政局职称办公室,重庆市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重庆市财政局职称办公室:2010年10月开始重庆市财政局职称办公室,关注报名信息重庆市财政局职称办公室

附: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重庆考区补报名12月4日至10日

二、考生报名须携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和报名信息表。

三、各报名点及 *** : 渝中区:63501111 万盛区:48271516 合川区:42823238

双桥区:43334296 万州区:58215106 涪陵区:72225161

江北区:89075622 大渡口区:68835699 潼南县:44576509

丰都县:70607007 开县:52222696 黔江区:79225842

沙坪坝区:65455192 长寿区:40255200 铜梁县:45685990

垫江县:74666862 忠县:54230310 石柱县:73327178

九龙坡区:68780237 巴南区:66239302 永川区:49896759

南川区:71433525 云阳县:55166137 彭水县:78449577

南岸区:62988007 綦江县:48650612 大足县:43722227

武隆县:77712206 奉节县:56565076 酉阳县:75552564

北碚区:68863635 渝北区:67195997 荣昌县:46757697

梁平县:53366591 巫山县:57683921 秀山县:76670713

北部新区:68192666 江津区:47530852 璧山县:41430945

城口县:59224251 巫溪县:51527345

四、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设在重庆市财政局会计处。

联系 *** :023-67575119、67575129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号

谁知道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初级会计职称)的 *** 号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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