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博士点的条件?

① 内蒙古大学和内蒙古师范大学有英语专业重庆大学评职称博士要求的博士点吗需要最新消息,想考离呼市近的大学的英语博士

微信号:ctkjcq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内大英语在南区吧,没听说过博士点。你可以给招办或者学院办公室或者系办公室打 *** 问, *** 网上有,打不接就多打几遍。

② 一个学校申请博士点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部属各高等学校重庆大学评职称博士要求: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纲要》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重庆大学评职称博士要求:一、项目类别、学科范围及申报数额1、项目类别200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分为:(1)博士点基金项目重庆大学评职称博士要求;(2)专项任务研究项目。博士点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专项任务研究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人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3万元。2、学科范围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系统手册》“附录一:学科代码表(国标)”的学科分类,请写明每一申报项目的学科门类、二级学科和三级学科,以便专家评审。3、申报数额专项任务研究项目的申报不限学校、不限数额。博士点基金项目限部委重点院校申报(名单详见附件),并采取限额申报的办法,你校申报博士点基金项目的限额为 项。二、申报条件1、博士点基金项目限有关重点院校文科博士学科点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师申报。2、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获得非高校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经费资助(3万元以上),预期成果可为有关部门和单位采纳。申报时须提供资助单位财务部门的经费资助证明。3、博士点基金的基础研究项目应在理论上有所突破,并有利于学科建设;应用研究项目应在解决现实问题方面有独到见解,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实践价值。对研究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中重要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项目,将优先考虑立项。4、凡作为之一负责人正在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博士点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尚未结项的教师,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只承担专项任务研究项目尚未结项的教师,不得申报本年度专项任务研究项目。5、申报课题名称不得与本人已获批准的国家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相同或为其中的子课题。三、在线申报程序1、4月15日前,项目申请人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 sinoss )”(以下简称社科网),下载《申请评审书》的WORD表格,按照本通知及《申请评审书》要求,设计项目论证。2、4月15日起,社科网《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系统》( *** 版)将正式启用,请学校社科(科研)处按本通知有关要求,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课题进行初审后,在线录入《申请评审书》,按有关要求填写审核意见后,在线确认项目申报;然后用A4纸打印《申请评审书》并按要求加盖公章。3、5月12日为学校科研处在线申报的截止日期。5月13日社科网将关闭在线申报窗口。4、各项目申报学校请按社科网的要求,提供本校社科(科研)处的公用E-mail地址1个,以备网上通讯评审使用。四、申报材料的报送1、5月13日起,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省属高校和其他部委高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在线确认、打出《200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1份并加盖公章,连同本单位的《申请评审书》(一式1份)一起,特快专递至:北京师范大学英东楼129室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钱选 同志收,邮编100875。2、受理邮寄申报材料的最后截止日期为5月20日,各申报单位应保证邮出的申报材料于此之前收到。从5月21日起,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将停止接受邮寄的申报材料,并开始进行申报材料汇总。申报材料报送的其他有关事项详见该中心的通知。3、需要同时报送项目结项材料的各申报单位,亦可于5月19-20日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同派人送往上述地点。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如遇具体问题,请与我司科研处联系,联系人:魏怡恒,联系 *** :010-6609-6895。附件:社科博士点基金项目申报学校名单

③ 中国计量学院有没有博士点如有分别是什么专业招生要求更好有链接!

没有博士点的,只有硕士点。但是有老师是博士后!我是计量毕业的,对这个消息还是有把握的

④ 怎样学校拥有硕士,博士点

高校获得硕士点,要有一定的条件和申报程序。

比如二级学科,也即某专业硕士点的主专要条件:一是属学术队伍,至少有4名以上具备指导硕士研究生水平和能力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二是科学研究,要求有一定的科研基础,有2个以上相对稳定、特色明显的研究方向,且近5年来科研成绩突出有一定数量的学术专著、论文、技术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三是教学与人才培养,学校在相应学科领域有比较丰富的培养本科生的成功经验,能够为硕士研究生开出较高水平的各类必修课和选修课课程设置合理,且教学质量较高。四是工作条件,能提供研究生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所必备的实验设备和图书资料。 五是管理工作,制度健全,管理人员落实等。

⑤ 考研要求是211或985的学校

简单点说,211,985代表的是学校的水平,211是重点,985是重点中的重点,研究生回院是指大学里专答门设置的接受研究生教育的学院,研究生院里会和本科一样分不同的专业,但是比本科的专业更细,自划线是某些大学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自主命题自主划线,不受国家线的影响,但是一般情况都是高出国家线,全国这样的院校有34所,当然都是985. 博士点是指该校有某个专业的博士教育资格,当然不是每个学校每个专业都有博士点,这个就比研究生专业更少了。一般有博士点的肯定有研究生点(就是硕士点),有硕士点的不一定有博士点,你要报哪个学校的研究生或者博士首先要确定那个学校有对应的点才可以。当然还有一些非院校的研究所之类的也是有硕士点博士点的。

⑥ 一般高校的博士点需要多长时间才能申请审批一次

原来国家学位委在这一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2005年审批了一批,后面的这一批一直等回到2013年,前后等答了八年。至从去年教育部换了教育部长后,大学学位点的审批年限定为三年,2017年刚审批公示了一批,估计最近要发文确认硕士博士点和新增硕博单位。下一批应该会在2020年省学位委向国家学位委员会提出申请,2021年才会有批文下来。

⑦ 请问什么时候会宣布2007年新一批211工程的名单

2007年新增211大学的详尽分析

(一).遴选之一层次:(9个)

1. 现既无部属211,又无省属211的省:(4个)

宁夏 海南 青海 ***

对应省所推荐的大学:宁夏大学 海南大学(或华南热带农业大学) 青海大学 *** 大学,上述四校最有可能进入211的是宁夏大学(前提是211评选前四校不进行合并,现在看来合并是不可能了),宁夏大学是上述四校中唯一具有博士授予权的高校(有3个博士点),并且实力大大超过其他三校拥有博士点是申请进入211的一个硬性条件,如果其他三校不合并(原来的关于海南大学的合并现在看来已不可能),将没有资格申请进入211。华南热带农业大学虽有博士点,但是缺乏海南省的大力支持,因为海南省重点支持的是海南大学。宁夏大学虽实力不如其他省的竞争者,但是因为其全区至今无211大学,这应该是教育部“一省一校”原则下的国家政策照顾,就像贵州大学2005年一样进入211,这是其政策优势。据内部消息透露,本次4个211名额中有一个是从以上四校产生的,如果是那样的话,这所应该是宁夏大学。

2. 现有部属211,原有省属211,后因省属211被合并,现无省属211的省:(2个)

山东 浙江

对应省所推荐的大学:山东农业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据山东省教育厅的消息,山东省推荐的高校是山东农业大学,从硬性指标来看,山东农业大学有一级博士点6个,并有博士点41个,还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可以说其实力是空前强大的,同时其又是具有100年历史的老校。原来山东省属211山东工业大学被山东大学合并,所以其理论上还有一个省属211的名额,由此可见,山东农业大学进入211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其不利方面是山东省已有3所部属211(山东大学教育部中国海洋大学教育部中国石油大学教育部)。

另外是浙江工业大学,其是浙江省除浙江大学外唯一一所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100的大学,有博士点12个,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全国重点职教师资培训基地1个、浙江省重点实验室3个;浙江省级重点学科21个,其中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7个、浙江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实力也是十分强大的。况且,原来浙江省属211杭州大学被浙江大学合并,理论上也有一个省属211的名额。其不利方面是其博士点不多(才12个)。

3.现只有部属211,历史上一直无省属211的省:(3个)

甘肃 重庆 湖北

对应省所推荐的大学:西北师范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或重庆医科大学) 湖北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为教育部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甘肃省重点大学。其拥有1个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有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2个博士后流动站, 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也是一所历史悠久的高校,实力不容小觑。甘肃省省属211的名额也一直未用。但是,西北师范大学是师范类大学,而非综合性大学,又非教育部直属,学科面过窄。目前,已有9所师范类211院校,包括教育部直属的6所: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西南师范大学(已与西南农业大学合并为西南大学),以及省属的3所:南京师范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特别是2005年增加了华中师范大学进入211。

重庆市2005年推荐了西南大学和重庆医科大学进入211,后来重庆医科大学败给了西南大学,西南大学进入211,随后,从重庆医科大学内部消息透露,重庆医科大学将于重庆直辖10周年之际即2007年6月并入重庆大学,那么,重庆医科大学将不会再度申报211。西南政法大作为老牌重点大学,一直对自己未进入211耿耿于怀,1978年,其由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

谣传:

07年共增加5所211学校

为 河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上海理工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宁夏大学

此次增加为最后一批,以后不再增加211院校。

2007新增211大学

注:申办材料:

1、申请报告

2、《“211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申报流程:

1)、高校提交申请报告,省教育厅厅务会议研究确定推荐高校名单,并向省 *** 提出推荐意见;

2)、省 *** 研究确定申报高校名单并商教育部对申请“211”的学校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由教育部会同省 *** ,向国家发改委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国家发改委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目标和标准,地方和院校资金落实情况,以及中央专项资金的安排,进行综合平衡和审核,下达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立项批复。

申报条件:

1).申报高校应是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2).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条件和水平较高;

3).能够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起重要作用

(一).遴选之一层次:(9个)

1.现既无部属211,又无省属211的省:(4个)

宁夏 海南 青海 ***

对应省所推荐的大学:宁夏大学 海南大学(或华南热带农业大学)青海大学 *** 大学

上述四校最有可能进入211的是宁夏大学(前提是211评选前四校不进行合并,现在看来合并是不可能了),宁夏大学是上述四校中唯一具有博士授予权的高校(有3个博士点),并且实力大大超过其他三校拥有博士点是申请进入211的一个硬性条件,如果其他三校不合并(原来的关于海南大学的合并现在看来已不可能),将没有资格申请进入211。华南热带农业大学虽有博士点,但是缺乏海南省的大力支持,因为海南省重点支持的是海南大学。宁夏大学虽实力不如其他省的竞争者,但是因为其全区至今无211大学,这应该是教育部“一省一校”原则下的国家政策照顾,就像贵州大学2005年一样进入211,这是其政策优势。据内部消息透露,本次4个211名额中有一个是从以上四校产生的,如果是那样的话,这所应该是宁夏大学。

2.现有部属211,原有省属211,后因省属211被合并,现无省属211的省:(2个)

山东 浙江

对应省所推荐的大学:山东农业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据山东省教育厅的消息,山东省推荐的高校是山东农业大学,从硬性指标来看,山东农业大学有一级博士点6个,并有博士点41个,还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可以说其实力是空前强大的,同时其又是具有100年历史的老校。原来山东省属211山东工业大学被山东大学合并,所以其理论上还有一个省属211的名额,由此可见,山东农业大学进入211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其不利方面是山东省已有3所部属211(山东大学教育部中国海洋大学教育部中国石油大学教育部)。

另外是浙江工业大学,其是浙江省除浙江大学外唯一一所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100的大学,有博士点12个,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全国重点职教师资培训基地1个、浙江省重点实验室3个;浙江省级重点学科21个,其中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7个、浙江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实力也是十分强大的。况且,原来浙江省属211杭州大学被浙江大学合并,理论上也有一个省属211的名额。其不利方面是其博士点不多(才12个)。

3.现只有部属211,历史上一直无省属211的省:(3个)

甘肃 重庆 湖北

对应省所推荐的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或重庆医科大学)湖北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为教育部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甘肃省重点大学。其拥有1个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有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2个博士后流动站, 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也是一所历史悠久的高校,实力不容小觑。甘肃省省属211的名额也一直未用。但是,西北师范大学是师范类大学,而非综合性大学,又非教育部直属,学科面过窄。目前,已有9所师范类211院校,包括教育部直属的6所: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已与西南农业大学合并为西南大学),以及省属的3所: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特别是2005年增加了华中师范大学进入211。

重庆市2005年推荐了西南大学和重庆医科大学进入211,后来重庆医科大学败给了西南大学,西南大学进入211,随后,从重庆医科大学内部消息透露,重庆医科大学将于重庆直辖10周年之际即2007年6月并入重庆大学,那么,重庆医科大学将不会再度申报211。西南政法大作为老牌重点大学,一直对自己未进入211耿耿于怀,1978年,其由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是当时司法部部属五所政法院校中惟一一所重点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是西部地区惟一一个法学类国家级重点学科,另有6个省(市)部级重点学科。又是西部地区最早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的单位,有14个博士学位授予点(其中10个为法学博士点)。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是法学博士后流动站设置单位,为西部地区惟一一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该校社会知名度较高,但是作为政法类的大学,其学科面过窄,局限性很大,况且2005年中国政法大学作为政法类大学刚进入211,这次进211有点难度。重庆市理论上有一个市属211名额,因为现在进入211的重庆大学和西南大学都是教育部直属院校,重庆作为一个直辖市,西部大开发的龙头,国家为打造长江中上游教育高地,肯定会有政策倾斜,但是2005年西南大学刚进入211,这次重庆再进211的可能性不太大。

湖北大学是湖北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长期以来,因为湖北省的部属院校太多,湖北大学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压制,生存空间受到了排挤,导致其无国家重点学科,无国家重点实验室,只有一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无一级学科博士授予点,博士点才9个,太少,本来处于高教重地的武汉的他应该有很大发展的,一直以来,湖北省属211的名额都未用,原211院校武汉水利水电大学直属原水利水电部,原211院校武汉测绘科技大学直属于国家测绘局,上述两校于2000年8月与湖北医科大学一起并入武汉大学,理论上湖北还有一个省属211名额,但是2005年湖北一省就有3所大学进入211,这已经引起了全国部分省份的不满,从湖北大学的实力等方面来看,其进入211不太可能。

(二).遴选第三层次:

现有部属211,但只有一所省属211的省:(11个)

北京 上海 天津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安徽 福建 湖南 四川 陕西

对应省所推荐的大学:首都医科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 吉林农业大学 黑龙江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湘潭大学 成都理工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

这个层次的高校,因为安徽,黑龙江,陕西2005年刚刚增加完211大学(分别是合肥工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05年末进入),这次再增加不太可能,实际上,上海是现有部属211,但有两所省属211(上海大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2005年被上海交通大学合并)的省,不属于这一层次,但是其现在只有一所省属211(上海大学)。从各个方面来看,这些大学中最有可能进入211的是湘潭大学,一方面是实力,另一方面是政治优势。

(三).遴选第四层次:

现有部属211,同时又有多所省属211的省:(2个)

江苏 广东

对应省所推荐的大学:江苏大学(或扬州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或深圳大学)

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是江苏省所进的2所省属211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是广东省所进的2所省属211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后被上海交通大学合并)是上海所进的2所市属211大学,教育部的所谓“一省一校”原则(即省属的大学一省只能有一所大学进入211,而该省内的部属大学进211则没有数量限制)已经被打破,这层次的大学,因为该省已有2所省属211,不太可能再进211了。

综上所述,这次新增的211最有力的竞争者是(16所):

宁夏:宁夏大学

甘肃:西北师范大学

山东:山东农业大学

浙江:浙江工业大学

重庆:西南政法大学

河北:河北师范大学(或河北大学)

山西:山西大学

内蒙:内蒙古农业大学

江西:江西财经大学

河南:河南大学

云南:昆明理工大学

湖南:湘潭大学

辽宁:东北财经大学

四川:成都理工大学

上海:上海师范大学

福建:福建农林大学

其中最有可能成为211的应该是:

宁夏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河南大学 湘潭大学

⑧ 哪里有康复医学的博士点就业如何报考要求如何

高职教育就是就业教育。越来越多的高职生成为职场黑马,因其动手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心态平和广为用人单位称道。不少毕业生还创业成功,自己当起了老板。究竟秘诀在哪里?如何考察优质的高职类院校?有什么好的专业更值得推荐呢?听听以下毕分办主任的说法。 综合类 就业是报考的风向标 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毕分办主任 孙洪涛 职业教育的核心是市场教育,是以市场为导向培养市场需要的合适人才。因此,就业是学校的生命线。建议考生在选报志愿时,充分预测报考的专业在你毕业时的就业形势,以便顺利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如我们学校机械类、土木类、电气类的专业以及信息类、管理类的部分专业,就业形势持续看好,招生的分数也是居高不下。 考生在选择学校时不妨仔细考察该校是否有完整的就业工作体系。其中有几个方面是比较重要的:首先,学生入校后是否可以重新选择专业。只有充分尊重学生的求学意愿,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才能使其更好地发挥潜能。其次,在教学过程中能否施行学业导师制。我校连年98%以上成功就业的经验说明,学业导师制可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对学生选课、专业发展方向选择、学习 *** 改进、职业生涯设计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指导,帮助学生在能力、沟通、合作、勤奋、创新等方面形成良好的素质。 最后,“个案式”就业指导对学生发展也具相当意义,已被越来越多的高职院校所重视。从我校实施的情况看,这能够切实提高就业的几率和质量。对求职失败的毕业生也能进行原因分析,帮助他们制订更加客观的“个体”就业方案,结合多种形式的 *** 活动,帮助他们顺利就业。 医学类 专业设置“适销对路”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主任 阎希青 在目前人才供需矛盾较突出的情况下,医学类毕业生的就业情况比较乐观,我校已连续多年就业率达到90%以上,而且有些专业毕业生供不应求。良好的就业情况带动了招生市场,该校连续几年的生源情况都非常理想。 选择一个好的专业对学生将来的发展意义非常。医学类专业设置可谓门目繁多,热门专业也在跟着市场走。我校首先在药学等专业试行了“宽基础、活模块”的模块式课程结构改革,先后对原有的药学、检验等传统优势专业进行了全面嫁接改造,停办了社会需求萎缩以及与卫生服务需求水平不相适应的专业,先后创办了放射治疗技术、口腔治疗技术、卫生信息技术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等十多个“适销对路”的新专业,形成了以培养独具特色的医学技术类人才为目标的新型专业群。对于这些专业发展背景,考生要考察清楚。 据分析,将来从事老年人医学人才十分走俏,保健医生、家庭护士、社区医疗人员也将成为热门人才。另外,专门为个人服务的护理人员的需求量也将增大。这都是良好就业的明显信号。 尽管医药类专业就业前景广为看好,但考生还应该考虑到自身的能力、特长和性格特点,热门未必适合自己。此外,还应对这个专业具体要做的工作做一个初步的了解,考量自己是否有足够的耐心、兴趣来长期从事。 交通类 行业跨越式大发展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刘军 副处长 交通建设目前正处于跨越式大发展阶段,整个行业毕业生就业工作已基本形成了稳步递进的良好局面。从我校就业情况看,2004、2005年高职专科就业率都在92%、93%以上。 高职院校在教学和实训上更看重的是学生动手能力的锻炼和培养,以我院为例,汽车系、公路系、管理系、机械系各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去向都很好,求

⑨ 合工大建筑学为什么不申请博士点难道不能申请博士点具有怎样条件才能申请希望知道情况的人能说一下

有些时候不是想申请就能申请上的,需要钱的。

⑩ 大学里硕士点、博士点、院士分别指的什么还有重点学科是什么

博士点,也可称为博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专业点。教育部官网指出:“从1995年开始,逐步实行新的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点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审核和批准。”

硕士点,是指硕士学位授权点,硕士点增列以应用型硕士为主。

重点学科一般是指高校或学术性科研机构,将有限的资源用于某些学科,以实现人才和技术上的突破,在激烈的竞争中占领专科建设与发展的一席之地,这些专科被称为“重点学科”。

(10)申报博士点的条件扩展阅读:

一、重点学科具备的基本条件

学科方向:对推动学科发展、科技进步,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和国防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学术队伍:有在所在学科学术造诣高、有一定国际影响或国内公认的学术带头人,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学术梯队;

人才培养:培养博士生的数量和质量于全国同类博士点前列;

科学研究:已形成有较大影响的学术特色,取得一定数量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且承担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的研究项目;

条件建设:教学、科研条件居全国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强的与相关学科相互支撑的能力和获取国内外信息资料的先进手段;

学术气氛浓厚,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跃。

二、博士点与学位授予单位区别

学位授予单位是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依据法定职权批准可授予学位的高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包含中央党校)。军队系统各级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科、专业的审定办法,由总政治部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

依据学位条例,内地任何单位要在某一学科专业授予学位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定并取得授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81年2月颁布的《关于审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和办法》是审定各级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科、专业是否具备授予单位条件的重要依据。

重庆大学硕博连读选拔难度

不难。

具有国家承认重庆大学评职称博士要求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符合报考学院提出的报考博士生的学术型申请条件和要求。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若因考生和原单位的纠纷造成无法提交报考所要求材料或档案无法到校等情况重庆大学评职称博士要求,考生的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无效,报名费不退。报考非定向培养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报考定向培养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不限。境外高校中国籍优秀本科毕业生,可报考机械工程、电气工程两个专业,详情请咨询学院。

[重庆市]重庆大学评职称博士要求,重庆大学职称评审条件

重庆大学弘深青年学者A岗考核要求

两个要求。重庆大学简称重大重庆大学评职称博士要求,位于重庆市重庆大学评职称博士要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重庆大学评职称博士要求,由教育部、重庆市、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重庆大学评职称博士要求的全国重点大学,其弘深青年学者A岗是学校中人才引进重庆大学评职称博士要求的岗位 *** 项目,主要有两个要求。

1、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理工科)或40周岁(人文社科)。

2、有不少于2年的学术工作经历,海外高校、科研院所的助理教授或具有相似经历。

重庆大学资源及环境科学学院中安全科学与工程(安全工程)博士毕业条件?求知情人告知。回答好,可加分

博士生在学期间一般要用至少2年的时间完成学位论文。完成学位论文所包括的环节有:

1.博士资格考试

对硕博连读和直博研究生进行一次进入博士阶段前的学科综合考试,重点考察其是否具备进行创新性研究工作所必须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科研能力。

2.开题报告

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在了解本研究领域国内外的现状、发展动态的基础上,确定论文题目,要体现学科领域的前沿性和先进性。开题报告时间由博士生导师根据博士生工作进度情况确定,一般应在第二学年完成。

博士研究生在开题报告之前应阅读相关方向的文献不少于50篇,其中必须包括半数以上的国外文献。

开题报告采用公开答辩的方式,需由包括导师在内的不少于3位教授参加。开题报告的成绩为通过或不通过,未获通过者应推迟3-6个月再进行开题报告。一般应在第二学期末完成,最迟距离申请答辩日期不少于2年。

3.论文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一般应在开题报告之后第四学期进行,博士生要向由3-5名教授组成的考查小组报告研究工作成果,听取质疑与商讨改进意见。考查小组应对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等进行全面评定。论文中期检查的成绩为通过或不通过,未获通过者应推迟3-6个月再进行。

4.论文预答辩

在学位论文工作基本完成后,要求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通过者,方可申请正式答辩。预答辩必须在开题报告通过一年半之后进行,具体要求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若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首经贸劳动经济学院博士生毕业条件

之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国家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按照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或备案的学科门类及专业授予学位,所授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第三条 依据本细则申请学位者,应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并具有相应的学术水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在职研究生报名

第二章 学士学位

第四条 我校攻读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生,在我校规定的更高修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学分要求,德、智、体达到毕业标准,经考核合格取得毕业资格并达到下列学术和外语水平者可申请学士学位:

(一)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所修全部课程有效考核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及以上。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毕业论文成绩达到及格标准。

(三)外语成绩须达到学校规定标准:在校期间(或证书有效期内)非英语类专业本科生学位英语课程成绩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或取得下列成绩之一:雅思成绩5.0及以上;托福成绩65分及以上;英语类专业本科生参加全国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取得下列成绩之一:雅思成绩6.0及以上;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其他语种亦应达到相应水平。

第五条 参加辅修专业学习的本科生,主修专业须首先达到主修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申请主修专业的学士学位;辅修专业也同时达到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且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于不同的学科门类时,还可以同时申请辅修专业的学士学位。

第六条 各院(系)根据教务处、学生处下发的通知,审核本院系本科毕业生的成绩和毕业鉴定材料,对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及有关规定的,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签署审核意见,报教务处、学生处复查核对后,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第七条 我校成人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授予成人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章 硕士学位

第八条 在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需在我校规定的更高修业年限内通过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或达到研究生毕业水平,并达到下列学术和外语水平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一)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课程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学术硕士学位申请人须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同等学力人员应在申请学位前2年内),在学校认定的学术刊物上(增刊、论文集不计)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要求之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之一作者);专业硕士学位申请人须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参加8周以上(含8周)全日制实习,并提交1篇实习报告。实习报告应由相关学院(系、中心)组织专家评审通过。

(三)通过国家研究生统一考试入学和推荐免试入学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外语成绩须达到学校规定标准:非英语类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成绩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工科照顾专业成绩达到405分及以上,或在校期间(或证书有效期内)取得下列成绩之一:雅思成绩6.0及以上;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或研究生课程全部修完,单独参加北京市研究生学位英语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英语类研究生参加全国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取得下列成绩之一:雅思成绩7.0及以上;托福成绩90分及以上。其他语种亦应达到相应水平。

(四)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在获得学士学位三年后方可申请硕士学位。

第九条 硕士学位的考试课程和要求: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

(二)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要求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三)一门外国语。要求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般水平的听说和写作能力。

攻读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课考试,按上述课程要求,结合培养方案进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课考试由我校统一组织进行。1门学位课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2门或2门以上学位课考试不合格的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第十条 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选题须符合专业培养方向,论文所研究的内容应有新的见解,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可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等形式。论文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本人独立完成。

硕士学位论文应按照我校规定的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撰写,重复率不得高于学校规定的标准。

第十一条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

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由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并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后,送同行专家评阅,评阅专家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所有申请硕士学位论文中随机抽取一定的比例进行双向匿名评阅,评阅专家为2人,均为校外专家。其余论文由各学院(系、中心)组织论文相关学科的专家评阅,论文评阅专家为2人,其中至少有1位校外专家。

评阅专家应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对可否组织论文答辩提出明确的意见。送出评阅的论文评阅书应全部收回,在全部收回的论文评阅书中如有一名评阅专家持否定意见,应增聘一名评阅专家进行评阅;在全部收回的论文评阅书中如有2名或2名以上评阅专家(含增聘评阅专家)持否定意见,本次申请无效。对通过评阅的论文,评阅专家的学术评语应提交到论文答辩委员会供参考。

第十二条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委员会应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3至5人组成,成员中一般应有1名校外专家。指导教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并应在答辩时回避。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人,答辩秘书1人。答辩委员会名单由相关学院(系、中心)提出,并在组织答辩前提交所在学院(系、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备案。

答辩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通过答辩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论文答辩应有详细记录,答辩委员会决议应由全体委员签字,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

除涉密论文外,论文答辩应当公开举行。

第十三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定期审查本学科范围内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材料,并进行表决,根据表决结果作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或者不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确定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建议名单,报送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对论文评阅、重复率检查、答辩委员会表决未通过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未通过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还应再次审议,对是否同意其修改论文、重新提交学位申请进行表决,确定同意重新提交学位申请的人员名单。重新提交学位申请的有效期限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之日起半年后一年内。

第十四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是否同意授予硕士学位进行表决,根据表决结果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或者不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第四章 博士学位

第十五条 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我校规定的更高修业年限内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博士学位课程考试、预答辩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并达到下列学术水平的,可申请博士学位:

(一)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课程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

(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博士学位申请人须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学校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增刊、论文集不计)至少发表3篇学术论文(要求之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之一作者),其中至少2篇为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第十六条 博士学位的考试课程和要求: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要求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

(二)基础理论和专业课。要求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三)外国语。之一外国语要求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较强的听说和写作能力;第二外国语不做具体要求。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课程考试,按上述课程要求,结合培养方案进行。1门学位课考试不合格的,可以重修或补考一次;2门或2门以上学位课考试不合格的不能申请博士学位。

第十七条 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选题须符合专业培养方向,论文所研究的内容应当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在某一方面有创新性,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论文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本人独立完成。

博士学位论文应按照我校规定的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撰写,重复率不得高于学校规定的标准。

第十八条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预答辩,应在提交论文评阅前2个月进行。各专业应成立由3至5名专家组成的预答辩委员会,对拟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进行预答辩,并对论文的进展情况、论文水平,以及论文写作提出修改意见。如预答辩委员会认为博士生不能保证论文写作质量,应推迟论文答辩。

第十九条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

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由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并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后,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进行双向匿名评阅,评阅专家应由5名相关学科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原则上均为校外人员。

评阅专家应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对可否组织论文答辩提出明确的意见。送出评阅的论文评阅书应全部收回,在全部收回的论文评阅书中如有一名评阅专家持否定意见,应增聘一名评阅专家进行评阅;在全部收回的论文评阅书中如有2名或2名以上评阅专家(含增聘评阅专家)持否定意见,本次申请无效。对通过评阅的论文,评阅专家的学术评语应提交到论文答辩委员会供参考。

第二十条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委员会应由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5至7人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指导教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并应在答辩时回避。各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名,应由本学科的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设答辩秘书1名,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名单应由申请人指导教师和所在学科负责人协商提名,并应在组织答辩前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答辩委员会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通过答辩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论文答辩应有详细记录,答辩委员会决议应由全体委员签字,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

除涉密论文外,论文答辩应当公开举行。

第二十一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对本学科范围内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材料,逐一进行审核,对是否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进行表决,根据表决结果作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或者不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确定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的建议名单,报送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对论文评阅、重复率检查、答辩委员会表决未通过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未通过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还应再次审议,对是否同意其修改论文、重新提交学位申请进行表决,确定同意重新提交学位申请的人员名单。重新提交学位申请的有效期限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之日起半年后两年内。

第二十二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是否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进行表决,根据表决结果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或者不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

第五章 授予学位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三条 在我校攻读学位的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学位授予参照本工作细则和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的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除履行经审批并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的我校与境外大学联合培养协议约定条款之外,申请学位人员不得以同一篇学位论文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第二十五条 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违规招生、学术不端、舞弊作伪等情况,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核准,予以撤销。

第二十六条 非授予学位单位的学生向我校申请学位,应根据与我校签署的相关协议,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十七条 公告、公示与复议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分委员会的学位授予相关决议应在决议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获得学位的日期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之日为准。

被批准授予博士学位的名单需公示三个月,公示期自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学位申请人要求复议的,由本人书面申请,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分委员会。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分委员会根据各自的权限,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复议,有重大异议的应以会议表决的方式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为最终结果。

第六章 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 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一般由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相关学校领导和教学、研究人员20至25人组成,任期3年。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任1人,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2至5人,秘书长1人,秘书长由学校研究生部主任担任。学位评定委员会各分委员会的主任应是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委员。

第二十九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若因工作变动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工作,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调整名单由研究生部提出,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会议通过。

第三十条 学位评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通过申请硕士和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

(二)审议通过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考试科目、门数和其他要求。

(三)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

(四)作出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决定。

(五)作出撤销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决定。

(六)研究和处理授予学位的争议问题和其他事项。

(七)审议通过增列和调整硕士、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

(八)审议通过学位点设置等学位工作相关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各学院(系、中心)设置分委员会,分委员会由7至15人组成,任期3年。由学院(系、中心)领导,具有副教授、教授等职称的专家,教师担任委员。分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主任应由院长(系主任、中心主任)担任。分委员会成员名单由学院(系、中心)审批,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分委员会委员若因工作变动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工作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分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本学院(系、中心)硕士、博士学位的考试科目、门数和其他要求,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二)审查通过本学院(系、中心)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建议名单,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三)审查答辩委员会的决议,提出授予学位的建议名单,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四)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三十二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分委员会的表决事项须通过会议进行,会议须有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表决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通过,通过的结果应达到全体成员的半数以上。会议不能采用通讯方式。会议应有文字记录。

第三十三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常设工作机构为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在学位评定委员会休会期间,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授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工作细则(暂行)》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第三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重庆大学机械学院博士毕业要求几篇sci

2篇。根据学校官网公告显示,重庆大学机械学院博士毕业需要发表一篇高水平期刊论文(全国共有10种),同时发表2篇sci期刊库论文,必须以重庆大学为之一署名单位。